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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昌州政办发[2008]58号
【颁布时间】 2008-04-29
【实施时间】 2008-04-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93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成员:李新光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苗成德州环保局局长
  
  王录州卫生局局长
  
  刘峰州交通局局长
  
  侯东升州民政局局长
  
  张永超州安监局局长
  
  赵青山州供电局局长
  
  杨金勇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章启新州公安局副局长
  
  林云亭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书记
  
  曾龙州水利管理总站站长
  
  张明清玛纳斯县副县长
  
  吴峻呼图壁县副县长
  
  马学良昌吉市委常委
  
  刘鹏阜康市副市长
  
  麻德林吉木萨尔县副县长
  
  李向东奇台县副县长
  
  赵贤东木垒县副县长
  
  王军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自治州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组、警戒保卫工作部、医疗救护工作部、污染处理工作部、供水调度监测及管网抢修工作部、应急送水及供水监察工作部和善后处理工作部。
  
  (1)办公室:自治州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曾龙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州水利局相关科室负责担任。
  
  (2)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3)警戒保卫工作部:由州公安局牵头负责,交通部门配合。
  
  (4)医疗救护工作部:由州卫生局牵头负责,红十字会配合。
  
  (5)污染处理工作部:由州环保局负责。
  
  (6)供水调度监测及管网抢修工作部:由州水管总站负责。供水调度监测及管网抢修工作部,下设供水调度小组、水质监测小组、管网抢修小组。
  
  (7)应急送水及供水监察工作部:由州水利局牵头,发生突发性严重水质污染事故农村供水工程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应急送水及供水监察工作 部,下设应急送水小组、供水监察小组。
  
  (8)善后处理工作部:由州民政局牵头负责,州委宣传部配合。
  
  3.2.2 自治州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工作职责
  
  3.2.2.1 自治州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有关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州村镇供水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3)审定全州各县市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3.2.2.2 自治州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起草全州村镇供水重特大、较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2)负责村镇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
  
  (3)协调指导事发县市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
  
  (4)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
  
  (5)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
  
  (6)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州人民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7)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2.2.3 专家组职责:
  
  (1)负责应急供水指挥部的技术支持工作。
  
  (2)参加应急供水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按照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4)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5)受应急供水指挥部的指派,对各县市给予技术支持。
  
  3.2.2.4 警戒保卫工作部职责:
  
  (1)负责设置安全警戒范围,维护事故现场社会治安秩序。
  
  (2)指挥事故现场及周围的交通秩序,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故现场。
  
  (3)当事故危及周围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时,及时通知和组织人员疏散。
  
  3.2.2.5 医疗救护工作部职责:
  
  负责紧急处理救治受伤、中毒的工作人员和群众,必要时将伤员送往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3.2.2.6 污染处理工作部职责:
  
  负责污染物、污染源的监测、管理、防治工作,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处理,防止污染源的进一步扩大。
  
  3.2.2.7 供水调度监测及管网抢修工作部职责:
  
  (1)由供水调度小组负责应急供水状态时,对全州的农村供水工程供水进行科学合理调度,优先保证居民生活及重要公共场所、设施用水。
  
  (2)由水质监测小组负责在应急状态时严密监测水质状况,联络水质监测部门,了解水情,为应急供水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由管网抢修小组负责在应急状态时对全州的应急供水管网进行维护和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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