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1990-04-01
【实施时间】 1990-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4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接上页]

  支付自约定日或规定装运期限终止日起因其未能根据B7款规定作出通知而引起的额外费用,但以该项货物已妥善地拨归该合同,即货物已清楚地另外堆放或已以其他方法确定为合同货物者为限。
  
  支付货物进口或必要时通过第三国所需支付的一切关税、税收及其他法定收费及通关手续费用。
  
  B7通知卖方
  
  一旦确定装货时间及/或目的港,就之向卖方发出详细通知。
  
  B8接货证据、运输单据或相当的电子信息
  
  如果运输单据符合合同,根据A8款按受运输单据。
  
  B9检验货物
  
  除非另有约定,支付货物装船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当局规定需作法定检验者除外。
  
  B10其他责任
  
  支付为获取A10款所提及的单据或相当的电子信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开支,并补偿卖方因根据该款提供协助而产生的费用和开支。
  
  根据卖方要求,提供办理保险所需的信息。
  
  CARRIAGEPAIDTO(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
  
  “运费付至…”意指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货物交至承运人之后的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因此而发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则自货物被交付承运人监管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承运人”意指在运输合同中承担以铁路、公路、海运、空运、内陆水运或这类方式的联合实施或安排实施运输的任何人。
  
  如果为运至约定目的地而使用后续承运人,有关风险在货物交至第一承运人时转移给第一承运人。
  
  CPT术语要求卖方为货物出口报送。
  
  该术语可用于包括多式运输在内的任何运输方式。
  
  A卖方必须
  
  A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提供符合销货合同规定的货物及商业发票或与之相当的电子信息和合同要求的货物符合合同的其他证据。
  
  A2许可证、批准书和报关手续
  
  自负风险及费用,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法定批准书,并办理为货物出口所需的所有报关手续。
  
  A3运输及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自负费用,按照通常条件,签订运输合同,将货物用习惯方式,通过惯常航线,运至指定目的地的约定地点。如果该地点未有约定或不能根据习惯予以确定,卖方可选择指定目的地的最适合其意图的地点。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交货
  
  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交承运人监管或如有后续承运人,交第一承运人,使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
  
  A5风险转移
  
  除B5款规定外,负担货物在根据A4款规定交付之前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A6费用划分
  
  除B6款规定外,
  
  ·支付货物在按照A4款规定交付前与该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运费和A3a)下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内含在运费之中或卖方在签订运输合同时发生的货物装船费和在目的地卸货的任何费用;
  
  ·支付为出口所必需的报关手续费用和一切出口时所需支付的关税、税收和其他法定收费。
  
  A7通知买方
  
  就货物已根据A4款规定交付向买方发出详细通知,以及通常为使买方获取货物办理手续所需的其他通知。
  
  A8交货证据、运输单据或相当的电子信息
  
  自负费用,根据习惯向买方提供常规运输单据(例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内河水运单据、空运单、铁路货运单、公路货运单或多式运输单据)。
  
  如买卖双方约定用电子手段通讯,上述单据得由相当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信息代替。
  
  A9核对-包装-标记
  
  支付根据A4款规定交货所必需的核对(如核对品质、丈量、过磅、计数)费用。
  
  自负费用提供其安排的货物运输所需的包装(除非该行业习惯以裸装方式装运该合同货物)。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A10其他责任
  
  根据买方要求,由买方负担风险和费用,向买方提供一切协助以取得买方为进口货物所需和货物必要时通过第三国由装运国及/或产地国签发或转发的任何单据相当的电子信息(A8款所列单据除外)。
  
  应买方要求,向买方提供办理保险所需的资料
  
  B买方必须
  
  B1支付货款
  
  按销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B2许可证、批准书和报关手续
  
  自负风险及费用,领取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法定批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及必要时通过第三国所需的所有通关手续。
  
  B3运输合同
  
  无义务。
  
  B4接货
  
  根据A4款规定接收货物,交在指定目的地从承运人处收取货物。
  
  B5风险转移
  
  负担货物在根据A4款规定交付后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如其未按B7款规定作出通知,则自约定日或规定交付期限终止起负担货物的一切风险,但以该项货物已妥善地拨归该合同,即货物已清楚地另外堆放,或已以其他方法确定为合同货物者为限。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