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百分比 孟加拉国56.668 巴西0.921 印度31.457 尼泊尔3.452 秘鲁0.097 泰国7.405 总计100.000 附件二 为第四十条的目的确定的各进口国和进口国集团在1981年联合国黄麻和黄麻制品会议参加国黄麻和黄麻制品净进口总额中的比重 百分比 阿尔及利亚0.916 澳大利亚7.067 奥地利0.252 保加利亚1.572 加拿大1.702 哥伦比亚0.000 哥斯达黎加0.000 古巴5.258 捷克斯洛伐克1.236 厄瓜多尔0.000 埃及2.747 萨尔瓦多0.542 欧洲经济共同体16.316 比利时/卢森堡2.892 丹麦0.313 法国2.778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2.831 希腊0.420 爱尔兰0.366 意大利1.244 荷兰1.740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3.732 芬兰0.191 加纳0.336 匈牙利0.420 印度尼西亚2.366 伊拉克1.915 日本5.952 马达加斯加0.350 马来西亚0.160 马耳他0.000 毛里塔尼亚0.008 墨西哥0.359 尼加拉瓜0.122 尼日利亚0.626 挪威0.168 巴基斯坦7.547 菲律宾0.295 波兰1.221 大韩民国0.443 罗马尼亚0.885 沙特阿拉伯0.313 塞内加尔0.023 西班牙0.664 苏丹3.846 瑞典0.046 瑞士0.267 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1.740 突尼斯0.328 土耳其1.160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11.729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0.702 美利坚合众国16.644 委内瑞拉0.053 南斯拉夫1.526 扎伊尔0.023 总计1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