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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保证采取各种具体措施,以增加发展中国家的粮食产量和储藏设备,为此,特别应当保证它们可以按照优惠条件从发达国家方面获得更多切合实用的、必不可少的进口货资,包括各种肥料在内。 8.通过公平合理的安排,特别是逐步取消诸如保护性措施之类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以促进发展中国家食物产品的出口。 (3)一般贸易 应当作出一切努力: 1.采取下列各种措施,改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并且采取下列具体步骤,消除发展中国家长期性的贸易逆差: A.履行在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上和《联合国第二个十年发展规划的国际发展战略》中所已经承担的各项有关义务; B.通过逐步消除各种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逐步消除各种限制性商业惯例,以改善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条件; C.在适当的场合,迅速订立各种商品协议,以便根据需要调整和稳定原料和初级产品的世界市场; D.为发展中国家出口赢利的形形色色商品制定一项全面的、综合性的方案,定出指导方针,并考虑安排这方面的当前工作; E.在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同发达国家的国内产品互相竞争的场合,每个发达国家都应当提供方便,以扩大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并且使发展中国家获得公平合理的机会,分享市场增长的实惠; F.在进口的发达国家对这些进口产品征收关税、捐税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性措施因而增添了收入的时候,应当考虑发展中国家所提出的要求:将这些收入全数偿还给实行出口的发展中国家,或专门用于提供额外的资源,以满足它们的各种发展需要; G.发达国家应当对本国经济进行适当调整,提供方便,以扩大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数量,并且使进口货多样化,从而实行合理、公道和公平的国际分工; H.为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价格政策制订了一套总的原则,以便进行调整,使它们获得令人满意的贸易条件; I.在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都获得令人满意的贸易条件以前,应当考虑采取某些替代性的办法,其中包括经过改进的补偿性资助方案,以满足有关的发展中国家的各种发展需要; J.对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输出的农业性初级产品、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实行、改进和推广普遍性的优惠制度,并且考虑把这一制度进一步扩大施行于其他性质的商品,其中包括加工性商品和半加工性商品。由于实行了并且可能推广普遍性优惠制度,有些发展中国家在某些发达国家里所已经享有的关税优惠待遇,正在被其他国家分享或将被其他国家分享,因此,应当刻不容缓地使这些发展中国家获得进入其他发达国家市场的新的机会,而这些发达国家则必须向它们提供各种出口的机会,以便至少可以弥补它们那些被分享的利益; K.在商品安排的基本结构中,建立缓冲库存储备制度、并由国际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在必要的情况下,由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在可能的情况下,也由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目的在于维护发展中的生产国和发展中的消费国的利益,并为扩大整个世界的贸易作出贡献; L.在天然原料能够满足市场需要的场合,就不应当进行新的投资,去扩大合成原料以及合成代用品的生产能力。 2.在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国家的各种多边贸易谈判中,必须奉行对发展中国家不要求互惠的优惠原则;应当设法使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获得经营性的额外利益,从而使它们大量增加外汇收入,使它们的出口商品多样化,并加快它们经济增长的速度。 (4)运输和保险 应当作出一切努力: 1.使发展中国家不断扩大地和公平合理地分享世界船舶运输吨位。 2.稳定和降低不断上涨的运输费用,从而降低发展中国家进口货物和出口货物的成本。 3.使发展中国家支付的保险费和再保险费下降到最低限度,帮助发展中国家扩大国内的保险和再保险市场;为此目的,只要条件合适,便在这些国家内部或在区域一级建立各种机构。 4.保证早日实施海洋班轮公会行动守则。 5.采取紧急措施,增强最不发达国家的进出口能力,并弥补局处内陆或岛屿的发展中国家因不利地理条件而带来的各种损失,特别是弥补内陆国家所必须支付的运输费和过境费,从而增强它们的贸易能力。 6.使发达国家克制自己,不采取强迫课税措施或各种限制性政策,以妨碍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商品;也不阻挠发展中国家采取各种提高价格、鼓励这些商品输出的正当措施和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