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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建立特别提款权制度,并且尽早在分配特别提款权同提供开发资金之间建立连带关系。 3.建立拟议中的新的特别机构,开展业务活动,以扩大贷款范围,并且对联合国会员国借入商业资金所应付的利息给予补贴;同时认真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特别是考虑受经济危机打击最严重的国家的额外财政需要。 (9)请求世界银行集团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管理、财政和技术方面的服务,听从提供紧急财政救济的各国政府安排,以便它们能够毫不迟延地促使把资金输送到受援国,必要时应作出机构上和程序上的变动。 (10)请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采取必要的步骤,特别是采取国家这一级的步骤,对于可能在特别计划的范围内要求它提供额外援助的申请,作为当务之急加以响应。 (11)请求根据本特别计划设立的特别委员会向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57次会议提出报告和建议,并且吁请该理事会在审议这份报告的基础上,向联合国第29届大会提出适当的建议。 (12)决定在联合国第二十九届大会上作为一个特别优先的事项,在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结构内,审议对受经济危机打击最严重的国家采取特殊措施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