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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实施时间】 1998-10-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99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俄罗斯联邦租赁法

[接上页]

  第24条 :解决国际租赁交易争端的规定
  
  1.国际租赁交易当事人的争端应该根据适用法的协议来解决。
  
  2.已登记的船舰在租赁对象方面的争端应该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予以解决,并且在该国船舰登记为占有者的名字。
  
  3.根据1944年12月7日签订的国际民航法登记的飞机在租赁对象方面的争端应该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予以解决,并且在该国这些飞机已经登记。
  
  4.可以从一个国家达到另一个国家的租赁对象,如飞行装置的发动机,其争端的解决应以承租方所在国家的法律为基础。
  
  5.任何租赁对象产生的争端的解决都应以争端产生之时租赁对象所在国家的法律为基础。
  
  第25条 :从承租方收回租赁对象
  
  1.出租方没收租赁对象的规定由俄罗斯联邦法律制定,并参考本联邦法律的租赁合同的有关条件。
  
  2.如果承租方妨碍出租方收回租赁对象,出租方可以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
  
  3.如果按照合同中有关吸引资金的规定租赁对象成为担保品,为了贷款人的利益,该租赁对象的收回会考虑到本联邦法律有关规定。
  
  第26条 :租赁对象受损情况下承租方应承担的责任
  
  如果租赁合同未作其他规定,由于承租方的失误而使租赁对象损坏或其功能受损,则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承租方应承担其资金责任。
  
  第三章  租赁的经济基础
  
  第27条 :租赁合同的经济内容
  
  1.按照经济含义租赁属于直接投资,在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应该以物质和货币的形式向出租人补偿投资支出(花费),并且支付报酬。
  
  2.补偿投资支出(花费)和支付报酬的资金金额可以使本联邦法律了解投资合同的总金额。
  
  投资费用(花费)可以使本联邦法律了解与承租方获得和使用租赁对方相关的出租方的支出和消费(花费),其中包括:租赁对象的价值;财产税收;运输和包装方面的支出,如果租赁合同没作其他规定,包装包括安装和辅助安装;承租方全体人员学习费用,如果租赁合同未作其他规定,学习与租赁对象相关的技术;办理海关手续和缴纳与租赁对象相关的海关税收的支出;如果租赁合同未作其他规定,保护租赁对象到其投入使用时刻的开支;如果租赁合同未作其他规定,租赁对象运输期间的保护和保险的开支;如果租赁合同未作其他规定,投保所有类型的保险;使用引进资金支付利息和交给销售方(供货人)延期支付的费用;由第三方面确认与租赁对象相关的支付证明,而出租人为此应支付委托第三方及其担保的费用;如果租赁合同未作其他规定,应支付租赁对象薪水和酬金;调整租赁对象的支出,以及获得和转让租赁对象的开支;建立储备以便日后租赁对象需要大修理的开支;委托商品税务代理的支出;综合租赁进行过程中指定附加服务的开支;其他租赁对象正常使用所必需的开销。
  
  3.投资支出(花费)应该有收据
  
  4.出租方支付的报酬是由租赁合同规定的,超出投资费用(花费)补偿金的假币数量。
  
  第28条 :租赁合同规定付款和相互支付
  
  1.出租人和承租人互相以租赁支付的形式偿付。
  
  2.租赁付款的规定、方式和期限由租赁合同规定并参考本联邦法律。如果承租方和出租方根据产品租赁支付的形式(实物形式)支付租赁对象所生产出的产品,则该产品的价格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由双方协议确定。
  
  3.租赁合同可以规定延期支付租金,但从租赁对象投入使用开始不能超过六个月(180天)。
  
  4.如果租赁合同未作其他规定,承租方从对租赁对象开始行使使用权的时刻起支付租金。
  
  5.租金直接交付给出租方。
  
  6.承租人承担使用租赁对象生产产品的成本费,以及支付与主要活动相关的费用。
  
  第29条 :租金
  
  1.按租赁合同规定承租方获得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应以租金的形式支付给出租人。付款规模、方式法、形式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2.支付主要服务(报酬的利息)除外的租金包括合同期限内的磨损折旧,投资支出(花费),支付贷款利息,付给出租方使用租赁对象的租金,支付合同规定的出租方附加服务,附加值的税款,如果租赁对象由出租方投保,则承租方要支付保险金,以及由出租方缴纳的该财产的税收。
  
  3.租金与承租方生产产品(劳动、服务)的成本费有关。
  
  第30条 :出租方的报酬组成
  
  出租方的报酬包括如下:为使租赁交易实现而付出劳动的报酬;出租方为获得租赁对象和(或)完成附加服务(在综合租赁条件下)而利用个人租金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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