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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2004年-2008年)》已经第61次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 (2004年-2008年) 北京是国家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北京的发展越来越需要以知识产权为支撑。为此,特制定和发布《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2004年—2008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北京实际,着眼于推动解决当前本市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坚持发展和保护并举,进一步促进北京知识产权的产生,不断提高对知识产权的利用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逐步将知识产权转变为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解决的主要知识产权问题 (一)在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调整产业布局以及发展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过程中,需要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撑。目前,在自主知识产权的产生方面创新能力不足,具有产业支撑能力的专利技术缺乏,驰名商标不多,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不强。 (二)市场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屡禁不绝,既损害了首都北京的国际形象,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市场诚信制度的基础,不利于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 (三)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依然比较薄弱,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比较低,不利于知识产权制度在更广的范围内和更深的程度上推行。 (四)对于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从知识产权角度发掘、利用不够。 三、2004年—2008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目标 从2004年至2008年,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将继续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生为重点,以提高我市企业和产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为核心,突出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专利技术产业化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推动,整合、优化首都资源,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相关制度,通过5年左右时间的努力,逐步形成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要求,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规则,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将北京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知识产权基础坚实,资源丰富,保护有力、流转顺畅的全国首善之区。重点要在以下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一)全市知识产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全市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学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普遍建立,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三)形成明确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和部门合力。 (四)力争北京地区专利拥有量年增长率在10%以上,授权专利总量和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位于全国前例;到2008年,北京市的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5万件,驰名商标达到30件,地方著名商标达到260件;发展10—20家国际一流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养500—1000名高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扶持20—5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知识产权对首都经济的贡献率不断提高。 (五)首都作为全国主要研发中心的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创新动力、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文化中心地位得到加强,文化产业获得长足发展,产生一批依靠知识产权发展的新兴产业。 (七)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知识产权社会监管体系初步建成,行政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得到严格履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达到国际惯例要求。 四、战略的分类实施 以促进北京知识产权的“创新”、“保护”、“利用”和“人才培养”四个方面为重点,积极推进战略实施,重点促进知识产权工作与我市经济、科技、教育、贸易、文化等领域管理工作的融合。 (一)创新战略 1.鼓励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取得。 进一步依托、利用北京地区科技智力资源优势,促进科技创新。目前,仅党的关系在北京市委的普通高等学校就有58所、中央各部委在京科研院所、中国科学院在京科研院所、国防科技工业系统在京科研院所、北京市属科研院所共有373所(其中包括国家重点实验室50个),这构成了北京在科技创新和巩固作为全国研发中心地位上的比较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