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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发文字号】 京知局[2004]58号
【颁布时间】 2004-10-21
【实施时间】 2004-10-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322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北京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纲要(2004年-2008年)的通知

[接上页]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利用其智力资源优势,开展自主研究和对外合作研究,创造出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专利技术。
  
  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面向市场或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带动企业研发水平的提高,促进创新成果的产权化、产业化和商品化。
  
  推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在人员和经费方面给予必要保证。
  
  2.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取得和管理。
  
  目前,我市有国家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86家。要进一步发挥好企业技术中心在高质量专利技术研发中的作用。
  
  要采取措施,督促企业立足国内市场并根据参与全球性竞争的需要,不断研发出具有形成企业、产业核心竞争能力作用的高水平的技术,并使之产权化。
  
  将知识产权管理要求纳入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的全过程,促进企业将知识产权战略与企业自身的经营战略结合。
  
  3.加强对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的发掘,培育出更多的知识产权。
  
  由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特殊地位,北京在民间文学艺术、传统知识(古建筑、文物收藏、艺术品)、老字号以及文学、艺术、科学作品创作方面资源丰富,同时在媒体传播、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出市场等方面表现出很强的活力,对此应给予足够的重视,通过整理、发掘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逐步形成一批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方向和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构筑首都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保护战略
  
  总体上,知识产权的保护要有利于首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有利于优化首都发展环境,促进首都市场体系的完善、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1.鼓励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和个人采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著作权自愿登记等形式,将创造成果产权化,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执法的透明度。
  
  增强知识产权执法的透明度是体现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的效率与公正的重要方面,也是知识产权有关国际规则的要求。
  
  3.加强对计算机软件、图书、音像制品、美术和摄影作品、实用工艺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要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计算机软件、图书、音像制品、美术和摄影作品、实用工艺品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壮大。
  
  4.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目前,由于人员流动而造成的商业秘密的泄露对企业造成损失的情况在我市比较突出,特别是技术秘密的泄露对部分企业造成了很大损失。为此,需要督促企业与其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采取较为严密的保护措施。
  
  5.要进一步重视植物新品种、原产地标记的知识产权保护。
  
  要加强宣传,采取措施,鼓励、扶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加强植物新品种和原产地标记的申请和认证工作,以形成北京地区独特的知识产权优势。
  
  6.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寻求法律救济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很多企业在发现被侵权的问题后,由于自身能力、资金有限,很难采取法律行动。对此,政府有必要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7.提高我市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和协调能力。
  
  目前,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国内不少企业遭受巨大损失,甚至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为此,需要从整体上提高我市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8.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
  
  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为重点内容,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各类侵权行为,树立北京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国际形象。
  
  (三)利用战略
  
  1.引导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等加强对专利信息的利用。
  
  据统计,目前世界上已公开的技术,绝大部分首先是通过专利文献记载的,需要引导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加强对专利信息的检索和利用,避免出现低水平重复研究和不必要人、财、物的浪费。同时,政府需要建立便于企事业单位为从事研发活动进行快速、全面检索专利信息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使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等能够及时、方便获得和充分利用专利信息。
  
  2.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大力促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商品化。
  
  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规范交易行为,整合知识产权交易资源等手段,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交易活动的开展,使知识产权充分实现其市场价值,形成流转顺畅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同时,要研究和采取措施,促使专利技术尽快得到实施或参与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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