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5-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47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燃气热水器及其配管安装标准

[接上页]

  │钢制门│10│
  
  ├─────┼───────────────────────┤
  
  │木制窗│ 5│
  
  ├─────┼───────────────────────┤
  
  │木制门│20│
  
  ├─────┴───────────────────────┤
  
  │备注:│
  
  │一、铝制门窗不包括嵌死型或隔音型。│
  
  │二、不包括门周边贴有气密压条者。│
  
  └─────────────────────────────┘
  
  ┌───────────┬─────────────────┐
  
  │百叶窗种类及开口率│有效开口面积 (单位:平方公分) │
  
  ├───────────┼─────────────────┤
  
  │铁片、塑胶片:50%│依百叶窗面积及开口率计算:│
  
  ├───────────┤Ae=An × a │
  
  │木质百叶:40%││
  
  ├───────────┤│
  
  │打孔板:30%││
  
  ├───────────┴─────────────────┤
  
  │备注:│
  
  │一、百叶窗开口之最小空隙应在八公厘以上。│
  
  │二、算式中 Ae :有效开口面积;│
  
  │ An :百叶窗面积;│
  
  │a :开口率。│
  
  └─────────────────────────────┘
  
  第 6 条
  
  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热水器及其配管之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热水器与周围可燃物之距离符合下表规定:
  
  
┌────────────┬───┬───┬───┬───┐
  
  │可燃物方位│││││
  
  ├──────────┐│││││
  
  │距离 (单位:公厘) ││上方│侧方│后方│前方│
  
  ├────────┐││││││
  
  │燃气消耗量│││││││
  
  │ (单位:千瓦)\\ │││││
  
  ├────────────┼───┼───┼───┼───┤
  
  │ 11.6 以下│-│45│45│45│
  
  ├────────────┼───┼───┼───┼───┤
  
  │超过 11.6, 70 以下│-│ 150│ 150│ 150│
  
  │││【45】│【45】││
  
  ├────────────┴───┴───┴───┴───┤
  
  │备注:标有【】者表示装设防热板时之距离。│
  
  └────────────────────────────┘

  
  二、设置排气管,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 材质为不锈钢 (型号:SUS 304)或具同等以上不燃性、耐热性及耐蚀性者。
  
  (二) 能承受本身重量、风压及振动。
  
  (三) 各部分连接处及与热水器连接处牢固装接,废气不得有漏出之情形,且须设置支撑措施,其间隔在二公尺以下。
  
  (四) 于同一屋内空间装设逆风挡,由逆风挡开口下端至排气管顶罩开口中心点之实际高度 (h)应在下列计算式所得之值 (h1) 以上。图例如下:
  
  其中 h1 之计算式
  
  0.5+0.4n+0.1l
  
  h1=─────────
  
  (Av/5.16H)2
  
  算式中
  
  h1:排气管最小高度 (单位:公尺) 。
  
  n :弯管数量。
  
  l :由逆风挡开口下端至排气管顶罩开口中心点之长度 (单位:公尺) 。其长度超过八公尺者,以八公尺计算。
  
  Av:排气管之截面积 (单位:平方公分) 。
  
  H :热水器燃气消耗量 (单位:千瓦) 。
  
  (五) 水平配置长度在五公尺以下,且不得向下倾斜,其弯头数量在四个以下。
  
  (六) 高度在十公尺以下,且其顶罩高度高于屋顶六十公分以上。排放废气温度在摄氏二百六十度以上,且排气管顶罩水平距离一公尺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管顶罩高度应高于该建筑物六十公分以上。
  
  (七) 高度超过十公尺或有废气温度降低致阻碍排放者,应采取保温措施。
  
  (八) 有防止冷凝水倒流构造,且不得阻碍废气之排放。管内有积留水分之虞处,应设置适当之排水孔。图例如下:
  
  (九) 管内不得设置防火闸门。
  
  (十) 不得与其他热水器之排气管共用。
  
  (十一) 其位置易于检查维修,设于天花板内者,天花板可拆卸,且能对全部隐蔽部分施以检查、维修及更换。
  
  (十二) 口径不得小于热水器排气口外径以有效排放废气,其规定如下:
  
  
┌──────────┬─────────┐
  
  │标示之燃气消耗量│热水器排气口外径│
  
  │ (单位:千瓦) │ (单位:公厘) │
  
  ├──────────┼─────────┤
  
  │ 12.8 以下│90│
  
  ├──────────┼─────────┤
  
  │ 15.7 以下│ 100│
  
  ├──────────┼─────────┤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