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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空│有隔热材施工│处有隔热材施工││ │间││隔热材厚度在 2││ │││0 公厘以上者,││ │││无距离限制。但││ │││不得与可燃物接││ │││触。││ ├─┴────────┼───────┼─────────┤ │贯穿墙壁或楼板处│无封堵措施或填│无距离限制。但不得│ ││塞隔热材者,在│与可燃物接触。│ ││排气管口径一半││ ││以上。││ │├───────┤│ ││以铁制圆洞板封││ ││堵或设置铁板制││ ││百叶窗者,在排││ ││气管口径一半以││ ││上。││ │├───────┤│ ││以厚度 20 公厘││ ││以上隔热材包覆││ ││者,无距离限制││ ││。但不得与可燃││ ││物接触。││ ├──────────┼───────┼─────────┤ │天花板以上部分隐蔽空│以厚度 20 公厘│20公厘以上│ │间处及贯穿墙壁或楼板│以上隔热材包覆││ │处│者,无距离限制││ ││。但不得与可燃││ ││物接触。││ └──────────┴───────┴─────────┘ 五、排气管符合第六条第一项第二款第二目、第三目、第九目至第十一目与第七条第二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规定。六、供气管符合下列规定:(一) 能承受本身重量、风压及振动。(二) 各部分与热水器连接部分应牢固装接,不得有使屋内空气渗入之情形,并有支撑措施,其间隔在二公尺以下。(三) 管内不得有防火闸门。(四) 不得与其他热水器之供气管共用。(五) 其位置易于检查维修,设于天花板内者,天花板可拆卸,且能对全部隐蔽部分施以检查、维修及更换。(六) 有效开口面积不得小于排气管面积。七、供 (排) 气管顶罩符合下列规定:(一) 设于屋外,其开口部分有防止堵塞之构造。(二) 周围不得有阻碍供 (排) 气之障碍物体。(三) 排气管顶罩开口部分与建筑物开口部分之距离符合下表规定: ┌───────────┬───┬───┬───┬───┐ │建筑物开口方位│││││ ├─────────┐│││││ │距离 (单位:公厘) ││上方│侧方│下方│前方│ ├────────┐││││││ │吹出方向 \\ │││││ ├───────────┼───┼───┼───┼───┤ │垂直面全方向│600 │150 │150 │150 │ ││以上│以上│以上│以上│ └───────────┴───┴───┴───┴───┘ (四) 排气管顶罩与周围可燃物之距离符合下表规定: ┌───────────┬───┬───┬───┬───┐ │可燃物方位│││││ ├─────────┐│││││ │距离 (单位:公厘) ││上方│侧方│下方│前方│ ├───────┐││││││ │吹出方向 \\ │││││ ├───────────┼───┼───┼───┼───┤ │垂直面全方向│ 600│150 │150 │150 │ ││[300] │以上│以上│以上│ ││以上││││ ├───────────┴───┴───┴───┴───┤ │备注:标有【】者系建筑物装有防热板及使用不燃材料装修│ │者之距离。│ └───────────────────────────┘ 第 9 条 屋外式热水器不得安装于屋内或有任何影响空气流通设施之处所。 前项热水器与周围可燃物之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 │可燃物方位│上方│侧方│前方│后方│ ├─────────┼────┼────┼────┼────┤ │距离 (单位:公厘) │600 │150 │150 │150 以上│ └─────────┴────┴────┴────┴────┘ 第 10 条 连接热水器及自来水管预留接头之冷水管及热水管,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使用不锈钢或具同等以上耐热性及耐腐蚀性之材质。 二、接头确实连接,不得有泄漏情形。 三、长度在一公尺以下,弯曲角度在九十度以下。 四、冷水管装设逆止阀。 第 11 条 连接热水器之燃气配管,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使用金属管或符合国家标准之橡胶管;其为橡胶管者,长度在一点八公尺以下,并不得隐藏在建筑物构造体内或贯穿楼地板或墙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