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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市委政策研究室联合编制的《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总体规划纲要(试行)》已经市政府第七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十月十一日 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总体规划纲要(试行) 引言 伴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城市市容环境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与此同时,广告行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使户外广告牌匾成为市容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对户外广告依法建设、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户外广告牌匾的整体水平,美化市容市貌,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市委政策研究室联合组成长春市城市市容规划研究课题组,对我市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进行专题研究,并负责编制《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的解释权在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规划的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 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汽车贸易经济开发区新区。 (二)对象 在道路、桥梁、建(构)筑物、公共场所、广场、绿地、机场、车站、单位庭院、铁路、河道及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交通工具)上设置的用于发布广告信息的广告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和实物造型等,以及建(构)筑物上或其所属用地范围内设置的用于表示名称的店招牌匾、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和指示性设施等。 二、规划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三)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 (四)《长春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五)《长春市城市道路和排水设施管理条例》 (六)《长春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七)《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 (八)《长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三、规划的期限和目标 (一)期限 规划期限为2002年—2010年。 (二)目标 从实际出发,坚持在整顿治理的基础上精心规划和精心设计,逐步使我市的户外广告牌匾达到数量适度,布局科学,设计新颖,制作精良,高档次、高质量、高科技含量,具有鲜明特色风格和时代气息,反映社会经济繁荣发展,展示长春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形象的亮丽风景线。 四、规划的基础条件 (一)户外广告牌匾数量激增,市场需求不断增大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企业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树立企业形象及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对企业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在新的形势下,户外广告作为展示企业形象,提高产品知名度,促进市场营销的重要媒介之一,市场需求日益增大。这就使得城市户外广告空间资源的有限性,与广告不断增大的市场需求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面对这一新形势,迫切需要对户外广告牌匾进行规划。 (二)户外广告牌匾作为城市市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引起广泛的关注一方面,城市形象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关注的热点,对户外广告牌匾的建设与管理,要求的标准更高,也更严格。另一方面,市民对城市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在把广告看做发布信息的媒体的同时,更看重的是它在环境景观中的作用。从而,提出了从城市景观建设的高度,对户外广告牌匾进行综合设计规划的迫切要求。 (三)城市区域功能定位已基本形成,为户外广告牌匾合理布局创造了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各区域已基本形成了功能定位。特别是市场建设已构成了较完善的体系,商业网点由分散趋向综合性集中布局和专业化集中布局。这就为户外广告牌匾的合理展示奠定了基础,便于广告牌匾风格的协调控制,也有利于广告牌匾规划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四)改革后的城市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为户外广告牌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了保障近年来,我市城建管理实现了体制创新,形成了“一级规划,二级建设,三级管理”的模式。同时,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我市在户外广告牌匾的管理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制定了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起了比较规范的管理机制,保证了户外广告牌匾规划的贯彻实施。 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从我市的实际出发,以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前提,以经营城市理念为指导,科学布局户外广告,使其与周边景观相协调,与夜景观建设相结合,与市民普遍的审美观念相适应,把我市户外广告牌匾建设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