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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原则 1、服从城市总体规划。设置户外广告牌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城市区域功能相适应,合理布局,规范设置。要综合考虑城市绿化规划、夜景照明规划、雕塑规划、交通规划等专业规划,严格控制户外广告牌匾的位置、尺度、标准、档次、材料、色彩、内容和广告信息量等。 2、坚持以人为本。人是城市的主体,城市空间价值的本质就是为人们提供方便快捷、舒适宜人、赏心悦目的活动空间,满足人的基本生活、心理、视觉、信息获取等多方面的需要。为此,户外广告的设置,不应影响市政公用设施功能和交通消防安全,保证人身安全;满足建筑和街道、广场等的日照、通风、采光等功能的要求,保护人的健康;扩大城市共有空间,重视城市空间人情味设计,为人们提供多样化服务,方便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日常生活。 3、坚持市场导向。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的本质是一种商业行为,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户外广告的规划方案、空间资源开发的规模、选址及布局、设计建设等等,都要顾及广告客户及广告公司的市场选择。广告规划的实施要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运作,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拍卖等方式取得广告设置权。 4、符合景观美学要求。城市景观美主要是城市建筑美与环境美的综合,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要重视城市景观的整体美,与周围的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相协调,并考虑所处区域空间的历史背景、风土人情、建筑风格、色调等。广告的布局、设计,应强调统一、变化和韵律,不可杂乱无章、平淡单调。要结合小品、雕塑等创新广告形式,讲求灵活性和多样性。要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新的形式和新技术、新材料,体现时代感。 5、坚持户外广告牌匾与文化相结合。文化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生命力,低俗、粗制滥造、文化内涵匮乏,同样会使户外广告缺少生气和吸引力。因此,要注意使广告与文化相结合,使之成为商业文化、公益文化、节庆文化等的重要载体,提高其文化内涵,为城市文化创造更多可依附的物质基础,进而提升城市市容景观的文化品味。 6、广告与夜景观建设相结合。将户外广告做为夜景观建设的一种辅助方式,使其兼顾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视觉效果。 六、户外广告的分类 城市户外广告形式多种多样,其分类方式也不尽相同,本《纲要》根据设置位置进行分类。 (一)建筑物广告 指设置于建筑物外表面的户外广告。包括墙面广告、条幅广告和楼顶广告。 (二)市政设施广告 指设置于各种市政设施,包括候车亭、路名牌、时钟、卫生箱、阅报栏、围墙(档)、人行道护栏、电(灯)杆等广告。 (三)交通工具广告 指附于公交车辆上的广告。 (四)临时占道广告 指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设置的户外广告。 主要包括大型立柱式广告、跨街广告、灯光隧道、立杆式中小型广告牌(灯箱)、广告栏、底座式广告、电子显示屏以及雕塑和小品等。 (五)空中广告 指利用空中工具发布的广告,主要包括热气球广告、悬挂横幅广告、飞艇广告、飞机散发传单广告等。 七、户外广告的布局规划 根据城市不同功能分区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设置户外广告的适宜程度,可分为以下四种布局区域类型: (一)严控设置区 1、省、市、区级党政机关办公场所。 2、国家、省、市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3、有代表性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及其周边控制地带。 4、大专院校及其它各类学校的用地范围。 5、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景区规划用地范围。 6、伊通河滨河风光带及河道保护线范围。 7、城市广场、公园、游园、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 8、相关法律、法规禁止设置的区域。 (二)限制设置区 1、城市主要交通用地:高速公路、铁路(城区段);城区部分主要道路。 2、市级以上的重要公共建筑包括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及科研院所的用地范围。 3、居民住宅楼群。 (三)集中展示区 主要包括:人民大街(人民广场以北)、重庆路、同志街、红旗街、工农大路、西安大路、亚泰大街、汽车城百货大楼商业区、辽宁路、长白路、北京大街、建设街、大经路、三马路。火车站及站前广场、飞机场及迎宾路等。 (四)一般设置区 严控设置区、限制设置区及集中展示区之外的其它区域。 八、户外广告牌匾的形态规划 (一)风格 1、严控设置区要体现庄重、雅静、清新、自然的风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