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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2]39号
【颁布时间】 2002-10-11
【实施时间】 2002-10-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54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长春市城市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总体规划纲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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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限制设置区要体现简洁、高效、和谐、宁静的风格。
  
  3、集中展示区要体现繁华、绚丽、辉煌、欢快的风格。
  
  4、一般设置区要体现自然、清新的风格。
  
  (二)设置形式
  
  1、严控设置区。除设置单位或建筑名称的牌匾外,严格控制设置任何形式和内容的户外广告。牌匾禁止设置在建筑物的顶部,以充分体现景观的本来面貌。
  
  2、限制设置区。
  
  (1)高速公路、铁路、公路临近城区段两侧的开阔地及城市出入口处,可设置立柱式大型户外广告,但数量和选址需经严格论证。
  
  (2)建筑物外立面除牌匾外,限制商业广告的设置。
  
  (3)主次街路,可结合人行道护栏或电(灯)杆适量设置灯箱广告,也可在人行道边缘设置立杆式小型灯箱广告。但一般情况下,每条道路只宜设置一种形式的广告。
  
  (4)居住区内的公共活动空间,可结合公建适量设置广告栏、阅报栏广告和雕塑小品广告。
  
  3、集中展示区。
  
  (1)广告设置位置可以利用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及其它室外空间,在不影响建筑造型及其整体环境景观的前提下,适当体现灵活性和多样性。
  
  (2)可运用平行、垂直、镶嵌、独立构筑等丰富多样的广告设置形式和设计手法,注意动与静的结合,兼顾白天与夜晚的效果,烘托商业气氛。
  
  (3)广告牌匾的数量和密度的限制可以适度放宽。
  
  4、一般设置区。在符合各类广告设置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设置。
  
  九、户外广告牌匾的要素规划
  
  (一)牌面的单位面积及尺寸
  
  1、灯光隧道:上方广告牌面长不超过5米,高不超过1.8米,两侧广告牌面应为高2.5米,宽3米。
  
  2、跨街广告:一般长不超过人行步道中心线,牌面高不超过6米。
  
  3、立杆式广告及依附于杆体和护栏的广告:一般长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1.5米、灯箱厚度不超过0,3米;圆形直径不超过1.6米。
  
  4、底座式广告:一般高不超过4.5米、宽不超过2.5米、灯箱厚度不超过0.5米。
  
  5、工地围档广告:一般高不超过6米、宽视工地围档长度确定,不超过工地围墙。
  
  6、垂直于建筑墙面广告及牌匾:一般高不超过6米、宽不超过1.8米、厚不超过0.4米。具体要根据建筑物本身的高度确定。
  
  7、平行于建筑墙面的广告:原则上在牌匾控制线上方设置,不能超出建筑物三楼窗户下檐。
  
  8、楼顶广告:原则上高度为24米及以下建筑,广告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牌面高度不宜大于4米;高度为24米以上、50米以下的建筑,广告面积不宜大于300平方米、牌面高度不宜大于8米。
  
  9、实物造型广告占地面积不宜大于2.5平方米。
  
  10、立柱式大型广告:版面一般长不超过18米、高不超过6米、柱高不超过18米。
  
  11、广告栏:一般长不超过5米、宽不超过2.5米。
  
  12、时钟广告面积不宜超出时钟正面表面积的3倍。
  
  13、路名牌广告面积不宜大于整个路名牌面积的50%。
  
  14、阅报栏广告面积不宜超出整个阅报栏面积的50%。
  
  (二)空间位置及间距
  
  1、灯光隧道:底座外缘距道路边石应为0.8米左右,单个距离应为50米。牌面底部距地面高度应为9米左右。
  
  2、跨街广告:底座外缘距道路边石应为0.8米左右,牌面底部距地面高度应为9米左右。
  
  3、人行道立杆式广告:牌面底部距离地面的高度应为3米;牌面外缘距人行道边石应为0.2米;立杆中心距人行道边石在0.5米左右;广告间距应为50米。
  
  4、依附于杆体的广告:牌面底部距地面高度应为4.5米。
  
  5、底座式广告:外缘距人行道边石在0.5米左右;底座高度应为0.5米。
  
  6、大型立柱式广告:一般高度为20米--25米,间距应为800米以上。
  
  7、墙面广告:建筑同一立面有大面积同材质墙面时,可设不多于一块大型广告或一组集约式广告;建筑同一立面的同材质墙面呈韵律状布局,且每幅墙面最窄方向不小于3米时,可按每幅墙一面设置成组广告。
  
  8、垂直于建筑物墙面的牌匾:底部离地面的净空高度应为5米;外缘挑出距离不得大于2米;同一建筑物上设置两块以上时,其间距不宜小于建筑物长度的1/3,且挑出距离应当整齐划一。
  
  9、平行于建筑物墙面的牌匾:属二层以上建筑的,牌匾应设置在二层窗台线以下;属一层建筑的,原则上应设置在女儿墙顶或屋面檐口以下;突出墙面的距离不得超过0.5米。
  
  (三)色彩
  
  1、户外广告牌匾的色彩应与建筑物及周边景观环境的色彩保持协调,并结合广告牌匾单体的内容、图案、造型进行设计。
  
  2、广告牌匾的灯光照明色彩宜采用暖色调。
  
  (四)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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