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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税局、市局直属局、工业园区国税局、市区各国税分局、市发票管理处、市局各处(室、中心):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的形势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们对一九九四年市国税局成立以来制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本局制定的应予修改、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通知如下: 一、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苏国税发(1995)162号《关于调整个体工商业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 2、苏国税发(1995)197号《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税收征管的若干意见》 3、苏国税发(1995)339号《苏州市国税局关于定期定额税收征收管理的暂行规定》 4、苏国税发(1995)343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农贸市场税收征管规定>的通知》 5、苏国税发(1995)99号《关于加强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6、苏国税发(1995)306号《关于加强对不申报、零申报和负申报企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7、苏国税发(1996)80号《苏州市国税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起点定额的通知》 8、苏国税发(1997)56号《关于加强个体、私营企业和集贸市场税收征收管理的意见》 9、苏国税发(95)276号《关于同意苏州市农村信用社系统继续试行工效挂钩办法的通知》 10、苏国税发(96)25号《层转<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11、苏国税发(97)117号《转发省局<关于城市信用社若干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12、苏国税发(97)300号《关于印发<企业得税税前列支审批项目工作规程>的通知》 13、苏国税发(1996)91号《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有关政策的权限问题>的通知》 14、苏国税发(1996)56号、苏机张(1996)89号《关于中外合资企业中方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收入管理暂行办法》 15、苏国税发(1999)156号《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国税系统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二、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1、苏国税发(1996)52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国税局税收征改革方案>的通知》 2、苏国税发(1996)53号《1996年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意见》 3、苏国税发(1997)295号《关于做好97年度税收征管资料归档工作的意见》 4、苏国税发(1997)60号《关于认真贯彻市政府<批转市国税局(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5、苏国税发(1997)84号《关于印发<1997年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6、苏国税发(1997)98号《关于印发<税务文书的式样及使用>的通知》 7、苏国税发(1997)122号《层转总局<关于不申报缴纳税款定性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8、苏国税发(1997)182号《关于全市认真开展1997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9、苏国税发(1997)184号《关于印发<关于组织税收征管改革工作验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10、苏国税发(1997)217号《关于认真组织征管改革工作的通知》 11、苏国税发(1998)39号《关于印发<98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意见>的通知》 12、苏国税发(1998)44号《关于印发<1998年税收征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13、苏国税发(1998)60号《关于开展税务登记验证和一般纳税人清理年检工作的意见》 14、苏国税发(1998)184号《关于认真开展1998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15、苏国税发(1998)204号《层转<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税局等部门(关于清查税收漏征漏管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16、苏国税发(1998)223号《关于印发<欠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17、苏国税发(1998)276号《层转<总局关于开展1998年全国税收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8、苏国税发(1999)34号《关于调整稽查所工作职责的通知》 19、苏国税发(1999)182号《关于开展我市1999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 20、苏国税发(2000)258号《层转总局关于开展2000年税收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21、苏国税发(95)96号《关于对94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复审等税收检查中查补税款处理的函复》 22、苏国税发(95)116号《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3、苏国税发(95)190号《关于对新办小学校办企业享受流转税“先征税、后返还”资格认定的批复》 24、苏国税发(95)250号《关于办理95年度校办、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报批工作的通知》 25、苏国税发(95)301号《层转财政部、总局<关于复混肥免征增值税的通知>的通知》 26、苏国税发(96)11号《层转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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