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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发[2002]20号
【颁布时间】 2002-07-22
【实施时间】 2002-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1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太原市妇女发展“十五”规划

前言:

  
  2001-2005年,是我国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时期,也是太原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兴并富民的关键时期。新世纪、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我市妇女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步伐。1997年太原市政府颁布了《太原妇女发展“九五”规划》(以下简称《“九五”规划》),并制定了具体措施和监测评估方案。几年来,在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妇女发展《“九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本实现,为新世纪的妇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九五”规划》的实施,改善了我市妇女生存发展环境,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加速了男女平等进程,促进了我市妇女事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与先进城市相比,我市妇女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全面提高妇女地位,进一步优化妇女生存发展环境,促进男女平等,实现我市妇女发展与进步,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还需要我们做不懈的努力。
  
  为此,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山西妇女发展“十五”规划》和《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妇女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太原妇女发展“十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五”规划》)。《“十五”规划》以《“九五”规划》的实施成效为基础,将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针对当前妇女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等六个优先发展领域。《“十五”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目的是强化政府的有关职能,增强省会城市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同时,鼓励妇女在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争取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一、总目标到2005年太原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妇女全面进步。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和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提高妇女受教育的程度和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法律保护,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优化妇女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得到进一步实现。
  
  二、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妇女劳动权利,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5%以上。
  
  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全市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95%以上。
  
  4、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提高女职工职业安全和卫生健康水平。
  
  5、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贫困女性人口。
  
  6、改善残疾妇女的经济状况,从业残疾人中的女性比例城镇达到40%,农村达到30%。
  
  策略措施
  
  1、制定、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平等就业的法规、政策和措施。将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列入我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专项投资。
  
  2、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主要包括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权利。农村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权利。
  
  3、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多形式、多渠道开辟发挥妇女优势的就业领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中的就业比例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提倡自主就业,支持和引导妇女兴办私营、个体企业和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妇女通过多种形式就业。
  
  4、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和个体企业,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严禁安排女职工在禁忌工种和岗位工作,建立企业女职工健康检查制度。同时,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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