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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2]52号
【颁布时间】 2002-08-01
【实施时间】 2002-08-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684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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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快服务领域企事业的改革重组,为服务业发展培育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
  
  实施集团化、网络化和品牌化战略。打破部门垄断和所有制分割,通过兼并、联合、上市、重组等形式,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多元投资主体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集团。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服务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进一步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逐步建立独立董事制度。鼓励服务企业跨区县发展,有关部门要在经营场所、工商登记、劳动用工等方面提供便利。鼓励和扶持私营服务企业发展,结合放宽对非国有经济的准入限制,为私营经济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提高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等方面,真正给予平等待遇。培育后勤服务企业,促进后勤服务社会化。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营利性的后勤服务机构都要改制为独立的法人企业,有条件的后勤服务设施都要面向社会开放。
  
  (三)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开放环境
  
  扩大开放领域。抓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将有步骤地开放服务领域的机遇,创造条件,争取外资尽早进入我市银行、保险、电信、外贸、旅游等服务领域。加速服务业管理体制、企业机制、组织形式以及服务品种的创新,积极引进世界先进服务技术和标准,形成我市服务业的比较优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政府在金融、保险、外汇、财税、人才、法律、信息服务、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为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条件。积极拓展区域合作。发挥我市的港口和区位优势,大力实施区域联合发展战略,把服务范围向周边地区和全国延伸。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外地企业来我市发展服务业。加快外经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国际化的管理和运行体制。改革外贸进出口管理和审批制度,实行外贸经营权登记制,培育多种形式的外贸经营主体。
  
  (四)放宽市场准入,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对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制定公开透明、规范统一的市场主体资质和服务标准,鼓励各类经济主体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服务业发展,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限制,建立统一的大市场。加大企业登记注册照前审批事项清理力度,实施照前审批事项并联审批,减少企业登记注册的时间和环节。放宽服务业工商注册登记条件,逐步取消对各类专营商品的限制政策。充分挖掘潜力,努力开辟新的服务领域和服务空间。实行分类指导,促进非公共服务领域的产业化。对服务业中的营利性行业,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科技、教育、文化、广播影视、卫生、体育等服务业,要逐步扩大产业化范围,对可以产业化的营利性单位,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基础研究、基础教育、基本医疗、社会福利等公益性行业,政府通过加大投入给予支持,并在经营中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整顿和规范服务业市场秩序。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及其他违法行为,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摊派和罚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扩大市场定价范围。对营利性行业的服务价格实行优质优价。
  
  (五)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政府对服务业的引导性投入。设立天津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多种方式,有效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完善贷款担保体系,鼓励各类担保基金向服务业倾斜,引导银行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积极向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和项目发放贷款。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对服务业中高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和允许上市公司以资产重组和增发新股方式进入服务业。对就业容量较大、提升我市经济整体竞争力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部分服务行业和重点企业,给予一定的减免税费支持。进一步完善消费政策,加快建立信用制度,鼓励和引导信用消费,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六)建立健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有效机制,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智力支撑
  
  落实和完善我市各项人才政策。采取多种有效培训方法,加快培养服务业各类急需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特别是了解国情和熟悉国内外法律、能够灵活掌握运用世贸组织规则和行业技术标准的高级专门人才。积极引进本市服务业紧缺人才,重点引进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权威和声望的带头人才。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推动人才向服务业合理流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才作用,通过直接购股、奖励股权和分红权、授予股票期权、高酬重奖等措施,吸引、留住、用好人才。建立符合服务业特点的制度约束机制,完善有利于服务业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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