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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按照治黄的总体规划,负责我省黄河防洪工程规划的实施,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及河道、堤防等各类防洪工程的运行管理。 2.组织对所辖防洪工程进行汛前普查、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恢复。 3.编制防洪预案,起草防汛文件和调度指令,筹备黄河防汛工作会议。 4.开展黄河防汛抢险技术研究和推广,提高防汛抢险技术水平。 5.负责专业防汛队伍的组织调度、技术培训和演练工作,对群众防汛队伍培训进行技术指导。 6.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补充调配,拟订群众和社会防汛物料储备的种类、数目及要求。 7.做好防汛值班,及时掌握防汛动态,随时向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通报水情、工情、险情及灾情汇总情况,分析防洪形势,预测各类洪水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抗洪抢险部署方案,当好各级行政首长的参谋。 8.负责警戒水位以下河道和涵闸工程的查险、报险工作,对各种工程险情提出抢护方案,进行抢险技术指导,及时组织调动防汛专业队伍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职责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防汛准备、防洪预案实施和抗洪抢险的指挥调度。省防指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职责如下(市、县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职责要进一步细化): 1.气象部门:负责暴雨、台风和异常天气的监测,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长期、中期、短期气象和降雨预报。 2.电力部门:保障防汛机构、防洪工程和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绝不能出现拉闸限电断电现象。 3.电信部门:为防汛通信提供优先便利条件,必要情况下,要动用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防汛通俗畅通。 4.民政部门:负责滩区、蓄滞洪区的灾民安置及救济工作,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向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 5.卫生部门: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确保大灾无大疫。 6.物资、商业、供销部门:负责储备社会防汛抢险物资,保障防汛抢险物资供应。 7.铁路、交通、民航部门:汛期优先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物料,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的车辆、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保障防汛物资运输畅通。 8.公安部门: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维护防汛抗洪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盗窃防汛物资的不法行为,保障防汛抢险道路畅通。 9.新闻宣传单位: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防汛宣传动员及紧急时期滩区、滞洪区群众迁安的警报工作。 10.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要担负起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急、重、险、难”的防汛抗洪任务。 11.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共保防洪安全。 六、黄河防汛队伍、物料的调度原则 (一)防汛队伍的组成和使用 1.防汛队伍的组成 黄河抗洪抢险队伍主要有黄河专业队伍、群众队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三支力量组成。 (1)群众防汛队伍。群众防汛队伍担负着堤线防守、巡堤查险、工程抢险及运料等任务。我省共组织群众防汛队伍100万人,由一、二、三线队伍组成,详见表四。 表四 河南黄河群众防汛队伍组织情况统计表(附表略)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是抗洪抢险的中坚力量,担负着急、难、险、重任务,承担渠村分洪闸闸前围堰和行洪障碍的爆破工作。 (3)黄河专业机动抢险队。目前我省已组建12支专业机动抢险队,担负黄河防洪工程中常险情的突击抢护任务。 2.防汛队伍的调度原则和权限 黄河防汛队伍的使用,原则上以各辖区自我防守抢护为主,按“军事化”管理模式,就近成建制上堤防守,先上一线,后上二、三线;对重点堤段、重点工程、险点险段及抢大险时,可加强防守抢护力量或组成强大预备队跨地区支援;黄河专业机动抢险队由省防指黄河防汛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调动使用。 基干班是群众防汛队伍中的一支骨干力量,每班15人。基干班上堤数量根据堤根水深、后续洪水和堤防强度而定(见表五),对险点、险段要增加基干班上堤查险防守数量,对顺堤行洪、易发生滚河堤段按一般提线的1.5倍增加防守人数。基干班上堤按要求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国家干部带班。 表五基干班上防班数表(略) (二)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及调度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