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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02]19号
【颁布时间】 2002-04-19
【实施时间】 2002-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4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七)加强小城镇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开展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搞好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乡(镇)环境规划和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试点,结合小康乡(镇)、村建设,总结推广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典型,创建县、乡(镇)生态示范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调整优化农业林业、水产养殖业结构。加强餐桌污染的整治,积极推广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开展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监测,引导和监督无公害食品业的健康发展,增强我省农产品的竞争力。开展生态经济试点,建设一批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促进生态经济的健康发展。大力推广净菜进城、净菜上市,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全面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尤其要加大养殖污水、垃圾、化肥、农药和地膜等5大农村污染物的综合整治力度。各县(市)要全面开展禽畜养殖污染调查,划定禽畜养殖禁建区和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以九龙江流域和闽江水口库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禽畜养殖治理和乡镇垃圾治理为试点,做好农村面源的污染治理工作。选择1-2个村。镇作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综合防治试点,推动生态乡、生态村建设。在对农业用地进行地球化学普查的基础上,开展土壤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
  
  四、政策措施
  
  (一)完善法规和标准,促进环境管理法制化。根据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有关垃圾、污水治理、畜禽污染防治,农村化肥、农药。农膜污染防治,小城镇开发环境保护以及“白色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合乎我省特点的地方环境标准,完善全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发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现象,使环境管理走向法制化、标准化。
  
  (二)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和管理。在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决控制新污染。全面实施排污收费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排污者和开发者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逐步在一些部门和地区试行资源环境核算制度,实现环境成本的内部化。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推进全省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和程序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对环境污染纠纷及时进行现场监理。继续推行和深化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使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内容,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手段对公民进行环境法制和环保知识教育,使广大民众明确自己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形成遵守环境法规。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加强消费引导,推行绿色消费方式。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通过环境状况公报(简报),定期通报全省及各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状况以及环保工作进展情况,拓宽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渠道。建立公众环境教育基地,普及环境教育,宣传普及环保科技知识,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完善公众举报。听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通过建立环保信箱、成立非政府环境保护组织等途径,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环保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四)拓宽资金渠道,加大环保投入。要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筹集环境保护资金。各级政府要增加对环保建设的投入,同时要加强宏观调控,利用价格和税收手段,稳步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建立合理有效的生态资源收入补偿机制,对从事城市污水、垃圾处理投资产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企业给予用地。用电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扶持。按照“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开征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用于补偿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运营,明确投资主体的责任和义务。通过信贷优惠、证券融资、价格调控等形式支持环保项目建设和环保产业发展。鼓励外商和民营企业直接投资先进环保设备制造、技术开发、环保信息服务和重大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等方面建设。
  
  (五)强化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建立闽江干流、沙溪、九龙江等3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主要河流重要交接断面在线监控设施,提高水质监测能力。建成武夷山国家大气背景值监测站,完善福州、厦门、泉州、三明、漳州5个城市大气自动监测地面站建设,提高大气质量监测水平。成立省、市、县三级污染事故快速反应中心,建立应急监测处置系统和环境污染事故现场信息传输系统,保障环境安全。提高二、三级监测站监测设备的配置水平,强化监测人员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素质,适应环境监测任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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