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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02]19号
【颁布时间】 2002-04-19
【实施时间】 2002-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24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六)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采取政策措施,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强企业管理推行清洁生产。加强企业清洁生产的审计,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规范环保产业市场,深化环保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制定《福建省环保产业发展纲要》,出台“关于加快我省高新技术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探索BOT、TOT、承包经营等方式,推进产业化经营,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投融资和运营管理体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带动我省环保产业发展。
  
  (七)抓好重点工程建设,促进规划实施。围绕“十五”时期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推进九龙江。晋江、木兰溪、厦门湾、三明市区等区域性综合整治工程,福州洋里污水处理厂、厦门环卫综合处理场、省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等一批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福建丰泉环保科技园区等产业化开发项目,武夷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建设等生态建设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抓紧抓好绿色工程项目建设。落实政策和措施,确保“十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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