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02]13号
【颁布时间】 2002-03-27
【实施时间】 2002-03-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731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内河航运重点搞好闽江流域开发,并做好汀江流域利用开发规划工作。
  
  4.民航。进一步完善现有机场的基础配套设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扩大民航服务领域,充分发挥现有机场的综合运营能力;抓好连城、武夷山等支线机场改扩建工程。
  
  五、对策措施
  
  (一)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首先要紧紧抓住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包括交通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机遇,力争我省有更多的交通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建设的总盘子,列入国家计划,得到国家重点支持;其次,要利用国家加强东南沿海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特殊机遇,争取入闽通道、港口码头、机场等交通项目列入国家“十五”交通专项计划,得到国家直接支持;第三要继续保持“九五”交通发展的良好势头,加强引导,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全社会投资交通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加快交通建设步伐。
  
  (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交通网络规划要统筹安排,项目布点要科学合理,避免重复建设,铁路、公路、港口码头、民航机场建设要搞好衔接和协调,相互配套,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功能。在综合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各主管部门要按专题分别制定铁路、公路、港口、民航等专项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按轻重缓急,分期组织实施。在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做到科学、合理、可行,使规划真正成为指导中长期建设的蓝本。
  
  (三)广开渠道,多方筹资。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千方百计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①争取国家和省市县各级政府支持,增加政府资金投入;②争取赋予交通建设扶持政策,加强各种交通建设资金和收费的管理和合理使用;③争取金融机构贷款支持;④利用外资,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利用外商直接投资;⑤利用证券市场融资,通过扩大发行股票和建设债券、设立投资资金等,向境内外、向全社会集资;⑥采取BOT等方式以及转让现有存量资产的经营权,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直接投资参与交通建设。
  
  (四)集中力量,保证重点。交通涉及面广,项目多,必须加强宏观调控,统一思想认识,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集中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铁路干线、高速公路、集装箱专用泊位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
  
  (五)抓好前期,打好基础。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扎实的前期工作是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交通项目不仅投资大,而且很多项目是跨省、跨地区,关系复杂,前期准备工作量大,工作难度大,前期工作花费的时间长,需要投入的前期经费多。因此,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项目业主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强有力的筹建班子,确保前期经费投入,切实把前期工作做深做细,为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打好基础。
  
  (六)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要加大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力度,加快改革进程,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与国际接轨,以市场为导向,政企分开,打破垄断,搞活经营,增强运输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以便更好地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不断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适应我国加人WTO后对交通运输业的要求和与国外运输企业开展合作与竞争的挑战。
  
  附件: 福建省“十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 专项规划重点项目表
  
  
  
  
┌─┬────────┬──┬────────┬───┬────┬───┬────┬───┐
  
  │序│项目名称│建设│建设规模│建设│ 总投资 │至2000│“十五”│前期工│
  
  │号││性质││年限│(万元)│年投资│计划投│作进展│
  
  ││││││││资││
  
  ├─┼────────┼──┼────────┼───┼────┼───┼────┼───┤
  
  ││合计(39项)││││11580856│594756│5653300 ││
  
  ││││││││││
  
  ├─┴────────┴──┼────────┼───┼────┼───┼────┼───┤
  
  │一、“九五”结转续建项目(│││3441756 │589756│2852000 ││
  
  │10项)│││││││
  
  ├─┬────────┬──┼────────┼───┼────┼───┼────┼───┤
  
  ││(一)公路(6项 ││││3307527 │523100│2784427 ││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