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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土山区。 造林方向主要以生态林树种营造混交型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适当发展经济林。 主要造林树种为:八角、竹子、桉树、松树、相思、西南桦、喜树、大叶栎、红椎、板栗、核桃等。还林模式可选择以下几种: (1)山脚地带即道路、水面以上50米范围的模式: A.以撑高(杂交)竹与木棉混交的水土保持林型,逐步形成生态旅游景观。 (2)山腰地带模式: B.相思与桉树混交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型。 C.以八角为主的生态经济林型。 D.以竹子为主的水土保持林型。 E.以马尾松、红椎混交为主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型。 F.以西南桦为主的珍贵阔叶用材林型。 G.以松树、大叶栎混交的水源涵养林型。 H.以板栗、核桃纯林为主的经济林型。 I.板栗、核桃与其它树种混交的生态经济林型。 J.以乔木与牧草混种的林草、林牧结合型。 K.以喜树为主的水土保持林型。 (3)山顶地带模式: L.以优良种源马尾松与灌草混交的水土保持林型。 --石山区。 造林方向主要以营造生态经济型防护林为主。 主要树种为:竹子、任豆、香椿、苏木、山葡萄、金银花、车桑子、花椒、杜仲、木豆、猕猴桃等。还林模式可选择以下几种: (1)山脚地带模式即道路、水面以上50米范围的模式: A.以吊丝竹与木棉混交的水土保持林型,逐步形成生态旅游景观。 (2)山腰地带模式: B.苏木与吊丝竹混交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型。 C.以任豆与吊丝竹混交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型。 D.以香椿与吊丝竹混交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型。 E.以任豆与金银花混交的乔灌复层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型。 F.以任豆与山葡萄混交的乔灌复层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型。 G.以任豆或香椿等乔木与木豆混交的复层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型。 H.喜树与其它树种混交的复层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型。 I.以乔木与牧草混种的林草、林牧结合型。 J.以杜仲、花椒、车前子分别与其它树种混交的生态经济林型。 (3)山顶地带模式: K.以封山育林为主,封造结合,适当补植吊丝竹、任豆、香椿等,形成人工与天然杂灌混交林。 4.整地、抚育管护。退耕还林还草应采用穴状和带状整地方式,最大限度保留原生植被。生态公益林造林后,对林地不采取全面垦复、全面割灌除草等集约经营措施,主要依靠自然地力形成植被;经济林可以垦复除草等集约经营,但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对新造林地加强抚育和管护。造林后第二年及时进行补植,促进幼林尽快郁闭成林。造林二至五年内,每年进行二次幼林抚育,提高造成成效。 三、时间安排 各县(市)于2002年3月中旬前完成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并于4月底前完成乡级作业设计、与农户签订合同、建立退耕还林管理档案、发放粮款供应证等工作;2002年4月底前全部落实造林种苗,完成造林备耕工作;2002年6月底前完成造林任务;2002年9月底前完成县(市)级自查、自治区复查工作,按验收结果兑现50%补助粮食和补助款;2002年11月,向国家申请对我区2002年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核查验收。 四、资金概算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2002年我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按240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各120万亩)概算,共需补助资金39600万元,按项目具体分为: (一)退耕还林还草补助27600万元,其中: --补助粮食36000万斤,折合资金25200万元,由中央全额补助。 --现金补助2400万元,由中央全额补助。 (二)造林种苗补助12000万元,由中央全额补助。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我区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01]59号)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建立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领导机构。自治区及地(市)、县、乡,成立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计划、西部办、林业、财政、粮食、国土、审计、监察、地税、农发行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业部门。各级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有关实施细则;负责上传下达,掌握工作进展动态;负责工程的计划落实、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工程督查等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