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人[2005]100号
【颁布时间】 2005-06-22
【实施时间】 2005-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87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上海市人事局、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的通知

[接上页]

  ┏━━━━━━━━━━━━┯━━━━━━━━━━━━━━━━━━━━━━━━┯━━━━━━━━━━━━━━━━━━━━━━━━━━┯━━━━━━━━━━┓
  
  ┃类别│ 能力需求 │经历业绩│政策服务┃
  
  ┠────────────┼────────────────────────┼──────────────────────────┼──────────┨
  
  ┃生命科学和医学基础研究人│熟悉和掌握国际上生命科学和基础医学学科的发展趋│拥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及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课题研究全过│1、集合上海市科研开 ┃
  
  ┃才│势,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程的经历;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国际一流刊│发资源,以重大项目、┃
  
  ┃│在海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带领团队在国际科学│物发表过若干篇以上有影响的论文,是论文的主要作者;拥│重点工程吸引人才、培┃
  
  ┃│前沿从事原创性研究并有做出具有国际水平创新成果的│有国际水平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养人才。┃
  
  ┃│能力。││2、享受〈上海市促进 ┃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
  
  ┃│││干规定〉。┃
  
  ┃│││3、纳入学科带头人、 ┃
  
  ┃│││长江学者、首席科学┃
  
  ┃│││家、领军人才开发计划┃
  
  ┃│││等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
  
  ┃│││视野。┃
  
  ┃│││4、共享“一网两 ┃
  
  ┃│││库”。┃
  
  ┃│││5、建立和完善国际交 ┃
  
  ┃│││流与合作研究机制。┃
  
  ┃│││6、加大“上海市现代 ┃
  
  ┃│││生物与新药产业发展基┃
  
  ┃│││金”支持力度。┃
  
  ┃│││┃
  
  ┃│││┃
  
  ┃│││┃
  
  ┃│││┃
  
  ┃│││同前┃
  
  ┠────────────┼────────────────────────┼──────────────────────────┼──────────┨
  
  ┃生物技术与医药领域新交叉│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能敏锐把握相关学科│拥有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独立主持或作为骨│┃
  
  ┃学科研究的带头人│的新进展对本学科领域的推动作用,对学科发展有创新│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全过程的工作经历;科研思路活│┃
  
  ┃│的见解和设想,具有开拓新交叉学科领域的能力;科研│跃,研究领域较宽,承担过相关领域的多项重要科研工作,│┃
  
  ┃│水平高,在海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组织和│工作业绩突出;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国际一│┃
  
  ┃│协调不同学科的人才共同从事新交叉学科研究的能力。│流刊物发表过若干篇以上有影响的论文,是论文的主要作│┃
  
  ┃││者;拥有国际水平的原创性科研成果。│┃
  
  ┃│││┃
  
  ┠────────────┼────────────────────────┼──────────────────────────┼──────────┨
  
  ┃生物医药创新研究团队的领│对本领域的研究有较深的造诣,科研创新意识强,对学│拥有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独立主持或作为骨│┃
  
  ┃军人才│科发展有创新的见解和设想;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全过程的工作经历,是所在单位│┃
  
  ┃│力,与海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有较广泛的协作和联系;│的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
  
  ┃│具有较强的长远战略构思和领导科研团队在国际科学前│果,在国际一流刊物发表过若干篇以上有影响的论文,是论│┃
  
  ┃│沿从事重大科研创新活动的能力。│文的主要作者;拥有国际水平的原创性科研成果。│┃
  
  ┃│││┃
  
  ┃│││┃
  
  ┠────────────┼────────────────────────┼──────────────────────────┼───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