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人[2005]100号
【颁布时间】 2005-06-22
【实施时间】 2005-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387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上海市人事局、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等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的通知

[接上页]

  ┃ 理论教学研究人才 │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活动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知识;承担过国家省市级社科基金、软课题项│┃
  
  ┃│的图书馆学、情报学理论创新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目;发表过相关领域有影响的专著和论文;有图│┃
  
  ┃││书馆学、情报学、档案学理论研究方面的丰富教│┃
  
  ┃││学经验。│┃
  
  ┠──────────┼────────────────────────┼─────────────────────┼─────────────────┨
  
  ┃培训策划人才│熟悉文化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需求状况;能结合行业需│具有若干年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经历;对教育学、│┃
  
  ┃│求提出教育培训项目,制订教育计划,撰写教育大纲;│教育心理学等有一定的研究并且取得一定的成│┃
  
  ┃│对教育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了解并掌握国内外出版│绩;成功策划过一定数量的文化教育培训项目并│┃
  
  ┃│教育动态和发展趋势,懂得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具有│取得良好业绩。│┃
  
  ┃│较强的组织策划和教育管理能力,能对教育质量实施有││┃
  
  ┃│效的全程监控;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英语流││┃
  
  ┃│利。││┃
  
  ┠──────────┼────────────────────────┼─────────────────────┼─────────────────┨
  
  ┃文化经营和文化经│了解相关的文化政策、法规、法律和国际文化及服务贸│掌握文化艺术生产、传播、中介、销售、服务的│┃
  
  ┃纪人才│易规则;具有文化艺术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文化组织│一般规律;文化机构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经│┃
  
  ┃│机构管理的基本技能;了解并能运用文化市场的运作方│纪人执业资格和执业证书。│┃
  
  ┃│法规律。││┃
  
  ┠──────────┼────────────────────────┼─────────────────────┼─────────────────┨
  
  ┃动漫创意和动漫制│熟悉世界动漫发展的趋势,了解当前观众的欣赏水平;│了解、掌握动漫创作的基本知识,有实际制作的│┃
  
  ┃作人才│应用现代高科技辅助完成较复杂的特技、动画开发、设│作品问世,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并在本岗位上│┃
  
  ┃│计、制作技术,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做出一定成绩。│┃
  
  ┗━━━━━━━━━━┷━━━━━━━━━━━━━━━━━━━━━━━━┷━━━━━━━━━━━━━━━━━━━━━┷━━━━━━━━━━━━━━━━━┛
  
  上海市金融人才开发专项目录
  
  ┏━━━━━━━━━━━━┯━━━━━━━━━━━━━━━━━━━━━━━━┯━━━━━━━━━━━━━━━━━━━━━━━━━┯━━━━━━━━━━━━┓
  
  ┃类别│能力需求│ 经历业绩 │政策服务┃
  
  ┠────────────┼────────────────────────┼─────────────────────────┼────────────┨
  
  ┃企业领导人才│具有先进的金融经营理念和开阔的国际视野;了解和掌│担任金融机构总部副职以上领导职务;业绩突出,业内公│制定、实施金融领军人才培┃
  
  ┃│握海内外金融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战略思│认;符合担任领导职务的标准条件和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养、培训计划;加大市场化┃
  
  ┃│维、组织管理、领导决策和国际交往能力。│任职资格。│选任力度;完善领导人员激┃
  
  ┃│││励约束机制。┃
  
  ┠────────────┼────────────────────────┼─────────────────────────┼────────────┨
  
  ┃经营管理人才│熟悉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运行规则;掌握金融政策法│担任海内外金融机构总部部门副职、分支机构副职以上领│制定实施以“金融发展与金┃
  
  ┃│规;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国际交往能力。│导职务;具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良好的业绩;符│融创新”等为主题的经营管┃
  
  ┃││合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任职资格。│理人员培训计划。┃
  
  ┠────────────┼────────────────────────┼─────────────────────────┼────────────┨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