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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坚持突出重点,扶贫到村到户。以山区、黄淮滩区、低洼易涝区等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区域为重点,以重点乡、村为主战场,以贫困户为扶持对象,使各项扶贫措施进村入户。除交通、水利等较大的基础设施扶贫开发项目由县、乡规划并组织实施外,所有能投放到村到户的项目,都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等,做到规划到村,帮扶措施到户。 (六)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要发挥党委和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扶贫开发的领导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同时,发挥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积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支持贫困地区的开发建设。 (七)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实施开放式扶贫。要实行新机制,运用新方法,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指导扶贫开发。制定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拓宽扶贫开发途径,鼓励和吸引省内外、国内外的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参与我省扶贫开发;加大贫困地区对外开放工作力度,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吸引人才、资金、技术和项目,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三、对象与重点范围 (一)扶贫开发对象。全省农村年人均纯收入625元以下的165万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是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开发的首要对象;同时,继续帮助初步解决温饱问题但年人均纯收入仍在625—865元之间的602万贫困人口增加收入,进一步改善他们的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巩固扶贫成果。 (二)扶贫开发重点范围。我省山区、黄淮滩区、低洼易涝区等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的区域和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44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60个重点乡、10500个重点村,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点范围。同时,兼顾重点乡、村之外插花分布的贫困户。要重视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把残疾人扶贫纳入扶持范围,统一组织,同步实施。 四、实施步骤与阶段任务 (一)2003—2010年的扶贫开发分为两个阶段,分期分批实施。2001—2002年为过渡阶段,在主攻“八七”扶贫攻坚阶段剩余贫困人口的基础上,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基础性工作。今后8年分两个阶段实施。2003—2007年为第一个实施阶段,全省共6327个重点村;该阶段重点解决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08—2010年为第二个实施阶段,共4103个重点村;该阶段在巩固第一阶段扶贫开发成果的基础上,重点使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增加收入。 (二)分阶段目标任务: 1.各有关市、县在第一阶段要解决80%以上的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同时,提高人均纯收入625—865元之间初步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收入,巩固温饱成果;第二阶段要解决前一阶段剩余的人均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同时,使人均纯收入在865元以下的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有较大提高,达到或接近当地同期平均水平。 2.各阶段任务完成后,重点乡、村达到的目标: ——重点乡、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同期平均水平以上; ——正常年景下,解决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乡和平原行政村实现通油路,山区行政村基本实现机动车晴雨畅通; ——完成农村低压电网改造,使99%以上的农户具备用电条件; ——基本消除中、小学危房,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显著提高,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辍学率达到省定标准; ——乡卫生院、村卫生所的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服务水平分别达到本县同期《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的基本标准,农村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地方病发生率显著下降; ——绝大多数行政村通电话线路; ——在巩固、提高行政村通广播、电视的基础上,继续实施自然村“村村通”工程; ——控制人口增长,计划生育率达到88%以上,年均出生率控制在14.8‰以内。 五、主要途径 (一)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贫困地区要根据市场需求,依据不同的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农业科技成果,以优化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为着眼点,把投资少、见效快、覆盖面广、效益高、能尽快提高贫困群众收入、密切联系千家万户的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作为产业开发的重点。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把优质粮、油、园艺、林果、畜牧养殖、水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同时,适应市场需求,利用山区的资源和环境优势,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使优质产品打入国内外大市场,将资源优势转变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