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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法规编号】 443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第132BD章 食物内防腐剂规例

[接上页]

  (2)在检控某人犯第9条所订的罪行的法律程序中,如─
  
  (a)该法律程序关乎输入第3条所述并属航空过境货物或航空转运货物的食品;及
  
  (b)控方需证明该食品自其被带进至运出香港的期间内被移离机场货物转运区,则该人如证明他已采取所有合理步骤和已尽了合理的努力以避免该食品被如此移离该区,则可以此作为免责辩护。
  
  (3)在任何法律程序中,凡第(2)款所订的免责辩护涉及一项指称,谓该罪行的发生是─
  
  (a)另一人的作为或过失所致;或
  
  (b)倚赖另一人所提供的资料所致,则被告人如没有法院的许可,不得引用该免责辩护,但如被告人于聆讯该法律程序前10天或之前,已向检控人送达书面通知,提供被告人在送达该通知时所知悉的关于─
  
  (i)该另一人的一切详情;及
  
  (ii)该作为、过失或资料的一切详情,则属例外。
  
  (4)任何人如拟引用第(2)款所订的免责辩护,而所据的理由是他倚赖另一人所提供的资料,则除非他证明有鉴于整体情况,尤其是在顾及以下事宜后,倚赖该资料实属合理,否则不得引用该免责辩护─
  
  (a)他为核实该资料而已采取的步骤,及为核实该资料而理应已采取的步骤;及
  
  (b)他是否有任何理由不相信该资料。
  
  (2000年第29号第5条)
  
  第132BD章 第8条免责辩护
  
  (1)在就本规例所订的与发布宣传品有关的罪行而提起的法律程序中,被告人如证明其本人的业务是发布或安排发布宣传品,而有关的宣传品是其本人在通常业务运作中收受以作发布的,即为免责辩护。 [比照 S.I. 1962/1532 r. 8(4) U.K.]
  
  (2)在就本规例所订的与发布宣传品有关的罪行而对制造商或进口商提起的法律程序中,被告人须负责证明其本人并无发布有关宣传品或参与发布有关宣传品。 [比照 S.I. 1966/1500 r. 10(2) U.K.]
  
  (3)在就第3条所订罪行而提起的法律程序中,被告人如证明任何食物之所以含有并非准许防腐剂的防腐剂或任何并非指明食物的食物之所以含有准许防腐剂,是纯粹由于在贮存食物时使用该防腐剂─
  
  (a)作为杀剂、杀菌剂、杀虫剂或杀鼠剂,而在上述每种情况下,该防腐剂均用以保护在贮存期间的食物;或
  
  (b)作为发芽阻化剂或抑制剂,但贮存食物的地方并非包装食物以供零售的地方,即为免责辩护。 [比照 S.I. 1962/1532 r. 8(5) U.K.]
  
  第132BD章 第9条罪行及罚则
  
  任何人违反第3、4、5或6条的任何条文,即属犯罪,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6个月。
  
  (1984年第114号法律公告;1987年第334号法律公告;1996年第177号法律公告)
  
  第132BD章 第10条就罪行提出法律程序时可用的名义
  
  在不损害与检控刑事罪行有关的其他成文法则的条文,以及在不损害律政司司长关于检控刑事罪行的权力的原则下,就本规例任何条文所订罪行而作出的检控,均可以食物环境生署署长的名义提出。
  
  (1997年第362号法律公告;1999年第78号第7条)
  
  第132BD章 第11条附表1的修订
  
  食物环境生署署长可藉宪报公告修订附表1第I部第3栏所指明的浓度。
  
  (1984年第114号法律公告;1985年第67号法律公告;1990年第85号法律公告;1999年第78号第7条)
  
  第132BD章 附表1
  
  [第3(1)条]
  
  第I部
  
  可含防腐剂的食品及每种食品可含防腐剂的性质及分量
  
  项
  
  第1栏
  
  指明食物
  
  第2栏
  
  准许防腐剂
  
  第3栏
  
  含量不得超逾
  
  的百万分率
  
  1.
  
  烟肉
  
  硝酸钠
  
  亚硝酸钠
  
  500
  
  200
  
  2.
  
  啤酒
  
  二氧化硫及
  
  苯甲酸或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或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或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
  
  70
  
  70
  
  70
  
  70
  
  70
  
  3.
  
  已烹煮及预先包装的甜
  
  菜根
  
  苯甲酸或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或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或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
  
  250
  
  250
  
  250
  
  250
  
  4.
  
  面包
  
  丙酸
  
  3000
  
  (按面粉的重
  
  量计算)
  
  5.
  
  白菜干
  
  二氧化硫
  
  2500
  
  6.
  
  蜜饯果皮或切片脱
  
  水(加有糖浆)果皮
  
  二氧化硫及
  
  山梨酸
  
  100
  
  1000
  
  7.
  
  乳酪
  
  山梨酸
  
  1000
  
  8.
  
  乳酪(切达乳酪、柴郡
  
  乳酪或软乳酪除外)
  
  硝酸钠
  
  亚硝酸钠
  
  100
  
  10
  
  9.
  
  辣椒酱
  
  苯甲酸或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或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或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或
  
  山梨酸
  
  400
  
  400
  
  400
  
  400
  
  1000
  
  10.
  
  苹果汁
  
  二氧化硫或
  
  山梨酸
  
  200
  
  200
  
  11.
  
  液体咖啡(或咖啡及
  
  菊苣)精
  
  苯甲酸或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或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或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
  
  450
  
  450
  
  450
  
  450
  
  12.
  
  固体咖啡精
  
  二氧化硫
  
  150
  
  13.
  
  染色料(如以准许染
  
  色料溶液的形式出
  
  现)
  
  苯甲酸或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或
  
  对羟基苯甲酸乙酯或
  
  对羟基苯甲酸丙酯或
  
  山梨酸
  
  2000
  
  2000
  
  2000
  
  2000
  
  1000
  
  14.
  
  咖喱酱
  
  苯甲酸或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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