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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发文字号】 深旅质监[2009]11号
【颁布时间】 2009-08-21
【实施时间】 2009-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73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

[接上页]

  《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一条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处1万元的罚款
  
  
  
  一般处罚
  
  责令改正,处3万元的罚款
  
  
  
  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4
  
  旅行社
  
  旅行社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七条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二条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1个月
  
  
  
  35
  
  旅行社
  
  旅行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
  
  一般处罚
  
  责令改正,停业整顿2个月
  
  
  
  36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
  
  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
  
  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7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旅行社条例》第六十三条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2万元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4000元的罚款
  
  
  
  38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
  
  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外,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
  
  一般处罚
  
  责令改正,对旅行社处6万元的罚款;对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处1.2万元的罚款
  
  
  
  39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
  
  旅行社接待入境旅游的旅游者非法滞留境内,旅行社未及时报告并协助提供非法滞留者信息的
  
  《旅行社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的,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2个月,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40
  
  旅行社
  
  旅行社擅自引进外商投资的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三款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
  
  
  
  41
  
  旅行社
  
  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的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一般处罚
  
  责令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
  
  
  
  42
  
  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
  
  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
  
  从重处罚
  
  责令改正,处7000元的罚款
  
  
  
  43
  
  旅行社
  
  旅行社为接待旅游者选择的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企业,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接待服务能力的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但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000元的罚款
  
  
  
  一般处罚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但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的罚款
  
  
  
  从重处罚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7000元的罚款
  
  
  
  44
  
  旅行社
  
  旅行社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的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处2000元的罚款
  
  
  
  一般处罚
  
  责令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
  
  
  
  45
  
  旅行社
  
  旅行社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从重处罚
  
  责令改正,处7000元的罚款
  
  
  
  46
  
  旅行社
  
  旅行社未妥善保存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的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但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000元的罚款
  
  
  
  47
  
  旅行社
  
  旅行社各类旅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够两年的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一般处罚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但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的罚款
  
  
  
  48
  
  旅行社
  
  旅行社泄露旅游者因签订旅游合同提供的个人信息的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三款
  
  从重处罚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7000元的罚款
  
  
  
  49
  
  取得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取得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入境旅游业绩下降的;(二)因自身原因,在1年内未能正常开展出国旅游业务的;(三)因出国旅游服务质量问题被投诉并经查实的;(四)有逃汇、非法套汇行为的;(五)以旅游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送他人出境的;(六)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认定的影响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秩序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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