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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发文字号】 深旅质监[2009]11号
【颁布时间】 2009-08-21
【实施时间】 2009-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73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

[接上页]

  
  
  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59
  
  导游人员及其所在旅行社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
  
  
  
  一般处罚
  
  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该导游人员所在的旅行社给予警告
  
  
  
  60
  
  导游人员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
  
  
  
  一般处罚
  
  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
  
  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的罚款
  
  
  
  61
  
  导游人员、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一般处罚
  
  责令改正,处1.5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62
  
  导游人员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
  
  
  
  63
  
  旅行社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小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五条规定要求的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五条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二十二条
  
  从轻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一般处罚
  
  给予警告
  
  
  
  64
  
  旅行社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金额低于《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基本标准的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十条
  
  从重处罚
  
  逾期不改正的,处7000元的罚款
  
  
  
  65
  
  旅行社
  
  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拒不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的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十八条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二十三条
  
  从轻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一般处罚
  
  给予警告
  
  
  
  66
  
  旅行社
  
  旅行社违反《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拒不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的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从重处罚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9天,并处6000元的罚款
  
  
  
  67
  
  旅游企事业单位
  
  超过旅游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送时间未报统计资料或不按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的
  
  《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条、第十二条
  
  《旅游统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
  
  
  
  一般处罚
  
  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
  
  给予警告,并寄送《违规通知书
  
  
  
  68
  
  旅游经营者
  
  旅游经营者不公开经营项目、标准的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
  
  
  
  一般处罚
  
  责令改正
  
  
  
  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的,处3000元的罚款
  
  
  
  69
  
  旅游经营者
  
  旅游经营者提供与约定不符的服务或者商品的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
  
  
  
  70
  
  旅游经营者
  
  旅游经营者未经旅游者同意变更约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或者价格的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
  
  一般处罚
  
  责令改正
  
  
  
  71
  
  旅游经营者
  
  旅游经营者使用胁迫或者欺骗手段使旅游者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的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从重处罚
  
  情节严重的,处6000元的罚款
  
  
  
  72
  
  旅游经营者
  
  旅游经营者向旅游者索取合同约定以外费用的
  
  
  
  73
  
  旅游经营者
  
  旅游经营者违反《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注:《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是关于旅游安全的规范)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从轻处罚
  
  责令限期整改
  
  
  
  一般处罚
  
  责令限期整改
  
  
  
  从重处罚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
  
  
  
  74
  
  未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酒店)
  
  旅游经营者违反《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二款:未评定星级的旅游饭店(酒店),其经营与服务应当遵守国家和省的旅游行业管理,不得使用星级和类似星级的称号或者标志进行经营宣传活动。)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
  
  《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从轻处罚
  
  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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