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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发[2008]26号
【颁布时间】 2008-08-19
【实施时间】 2008-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48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 2012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件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纪委和政法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纪委、政法委,请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代送。
  
  
2008年8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司法领域中的腐败现象,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当前,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在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反腐败职能作用的同时,根据《工作规划》的要求,以完善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
  
  各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实际,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整体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提供有力保证。
  
  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是,建成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监督作用有效发挥,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审判作风得到明显改进,法院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人民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工作规划》提出,要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首先,要在法院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的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工作规划》中提出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制定下发后,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底前,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要带头讲廉政课,每年要在全院至少讲一次有针对性的廉政课,副院长和其他领导成员每年至少要在分管部门讲一次廉政课。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要进行任职廉政谈话。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机关党校、法官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政教育。
  
  其次,要在法院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各级纪委及组织、宣传等部门开展的党风党纪专题教育,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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