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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同志们,回顾过去,成绩来之不易,经验更弥足珍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和全体知识产权法官锐意进取、奋发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事业的各有关方面,向全体知识产权法官,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快速增长的知识产权司法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新出现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及时解决,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案件持续增长与专业化审判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认真加以解决。 二、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的新要求和新任务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十七大报告指出:“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机遇大于挑战。”两个“前所未有”是对我国发展的内外环境的准确概括,也是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最基本的国内外形势。十七大在对当前形势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对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面对新形势,如何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国家“四位一体”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的全新而紧迫的要求,也是当前摆在广大知识产权法官面前的重大而光荣的任务。 (一)知识产权审判要积极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和大力促进自主创新 十七大报告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确将此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将其定位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并将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作为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奋斗目标。强调要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市场环境。 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并将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决策,并成立了由吴仪同志任组长的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正式启动。在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制定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将在年内适时发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涉及优化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等重要方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体系建设和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渠道作用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 知识产权审判担负着调节创新关系、保护创新成果、激励自主创新、规制知识产权滥用和促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特殊职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程度和水平是创新型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组成部分的高度,既为知识产权审判事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又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作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各级法院要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部署,全面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制度,依法调节各类知识产权法律关系。要特别注意依法审理好涉及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技术合同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适度保护创新成果,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遏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激发发明创造积极性,大力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 (二)知识产权审判要积极推动现代市场体系的健全 十七大报告将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作为未来国家经济建设的一项基本任务。明确提出,要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要推进公平准入,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