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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稳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民事审判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随着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各级人民法院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普遍加强了民事审判队伍建设,民事法官队伍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全国法院在民事审判庭工作的民事法官共有39963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27335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1636人,本科学历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占68.4%。广大民事法官尤其注重更新民事审判理念,重视强化法治观念、当事人权利观念、程序公正观念、平等保护观念、案结事了观念,确保审判观念不断适应时代新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还大力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民事审判活动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作风进一步改进,民事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民事法官队伍中涌现了以宋鱼水、金桂兰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模范法官。 六年来,广大民事法官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克服审判任务繁重、新类型案件增多、审理难度加大、工作条件艰苦等困难,立足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精心审判和调处各类民事案件,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与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很好地发挥了民事审判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表示诚挚的问候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事审判经历了一个漫长、曲折的发展过程。诉讼程序从基本无法可依,到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和1991年民事诉讼法的颁布;处理案件从主要依靠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和民事政策,到20世纪80年代后依据新颁布的婚姻法和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办案;受理案件的类型和范围,从主要是本地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发展到跨地区、跨行业、跨国界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领域的方方面面的案件;从计划经济时期以行政手段为主解决纠纷,发展到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多地以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从一个民事审判庭发展为多个民事审判庭,特别是从2000年底开始,包含传统民事、经济、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在内的民事审判新格局逐渐形成。回顾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事业的发展进程,总结基本经验,将有助于我们不断更新观念,加深对民事审判特点和规律的认识,为开创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奠定坚实基础。 (一)民事审判工作必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确保社会主义正确方向。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更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大历史责任。作为人民法院工作重心的民事审判工作,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始终围绕服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来进行,从根本上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实践证明,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民事审判工作就能取得良好的成效,真正得到党委、人大、政府和人民群众支持,使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发展创新;脱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民事审判工作就会偏离方向、迷失目标,工作成效与自身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当前,民事审判工作要服务好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就应当正确把握国家经济建设的方向与重心,积极保障稳定发展的社会环境,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民事审判制度,着力促进社会和谐。 (二)民事审判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始终维护好、关心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要体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方针,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集中体现。在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中,民事审判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更加直接,更加广泛,其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多年来的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告诉我们,民事审判工作应当切实担负起司法为民的重任,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事事、处处、时时以维护人民权益为重,着力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只有这样,我们的民事审判工作才能真正取信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