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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2007-01-18
【实施时间】 2007-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52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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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来卓有成效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使我们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审判经验。主要有:一要始终坚持围绕大局和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更是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大历史责任。各级法院始终自觉地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下,置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中心工作之中,从根本上确保了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和良好效果,使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发展创新。二要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原则。知识产权法律确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规则和界限。人民法院始终严格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意在法定范围内准确把握司法保护的“度”,处理好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关系、激励科技创新和鼓励科技运用的关系、自主创新和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关系、适应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满足国家长远发展需要的关系,既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也有效制止权利滥用和非法垄断,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定位。三要始终坚持两个效果的统一。知识产权审判具有适用法律的高度专业性和疑难复杂性、调节利益关系的多元性以及国际国内关系交织等特点,需要高度重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特别需要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妥善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既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又充分发挥判决明辨是非的功能;既注重法律的严格执行,又注重把社会效果内化于法律适用的过程;既遵循法律的逻辑演绎,又考虑社会经验和生活逻辑。北京、上海等地法院在审理涉及《乌苏里船歌》、张小泉剪刀、金华火腿等案件中,既遵照法律原则和精神,又考虑历史和现状,对案件作出了公平合理的裁量,较好地实现了两个效果的统一。四要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形势发展快、新难问题多。知识产权审判必须保持积极的探索精神和创新勇气,既立足于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又保持宽广的国际视野,高度关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动态和趋势,合理借鉴国外的有益成果和司法经验,及时解决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和域名、字号、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等应时而生的新问题,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和完善,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知识产权的理论和实践。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不相适应的地方。审判实践中仍有许多新难法律适用问题,司法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仍有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全国乃至省域内的知识产权审判事业发展仍不平衡,有的地方工作任务重与执法资源短缺的矛盾还比较突出,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继续努力,不断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职能作用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审判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新形势,处于新的重要的发展机遇期。我们一定要认真分析和认清形势,迎难而进,乘势而上,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有一个新的大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是确保实现创新型国家战略目标的需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致力于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并明确提出,经过15年努力,到2020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要把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建设创新型国家,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已成为我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大战略举措和长期艰巨任务。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制度保障。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加强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保护的能力,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和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方面,负有激励创新、调节知识产权权利义务关系、维护知识产权领域的利益平衡、厉行知识产权法治的特殊职责,在国家整体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如何在实施创新型国家战略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的职能作用,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司法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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