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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时间】 2003-12-15
【实施时间】 2003-12-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62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


  一、2003年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良好开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战略开始实施的一年。各级法院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权利,作出了不懈努力。
  
  审判工作继续取得重大进展。今年以来,非典疫情的爆发,给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了暂时的影响。但是各级法院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不放松,一手抓审判工作不动摇,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继续取得重大成绩。今年1~11月,全国法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5357142件,同比增长0.12%;审结4891003件,同比上升1.59%;受理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2082836件,同比下降2.6%;执结1900281件,同比上升1.14%;执行标的金额2720亿元,同比上升16.55%。
  
  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依法惩处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今年1~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33953件,同比上升2.47%。其中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206394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占45.38%。全国法院还依法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8722件,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审理民事案件,保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制裁民事违法行为。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
  
  限期清理超期羁押案件,切实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清理超期羁押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在11月底以前将今年7月底前积存的超期羁押案件全部清理完毕。同时,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8月份以后的超期羁押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截至12月8日,全国法院共清理超期羁押刑事案件3997件7290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纠防超期羁押问题的十项制度,初步形成了有效预防和遏制超期羁押的工作机制,为彻底解决超期羁押问题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各级法院也对民事、行政超审限案件进行了清理。目前,一、二审超审限案件已基本完成清理任务。
  
  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全面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和“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
  
  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基础。2003年,人民法院陆续完成了普通刑事案件简化审、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完善、法官任职审核制、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等多项改革任务,标志着人民法院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确定的7大方面39项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经过5年的努力,人民法院从审判方式、诉讼制度、审判机制、审判组织、执行工作、队伍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完善,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工作机制,初步树立了现代司法理念,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推动了法官队伍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审判制度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为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二、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主要任务
  
  当前,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形势。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到人民司法事业的良好发展机遇,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看到法院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
  
  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形势严峻。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天下仍不太平。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进行的渗透破坏、间谍情报和策反活动从来没有停止,并呈现出境内外勾结、组织间聚合、合法非法手段并用、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假手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新动向;国内恐怖组织图谋策划暴力恐怖活动,恐怖主义的现实危害上升,并向内地发展蔓延;一些民族分裂分子暴力化倾向明显,图谋实施爆炸等破坏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断进行捣乱破坏;利用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的活动不断发生。经过“严打”整治斗争,社会治安已经取得明显进步,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居高不下,一些地方爆炸、投毒、放火、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案件仍比较突出,特别是造成多人死伤的恶性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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