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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同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同政发[2010]52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5-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38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城市容貌暂行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委、局、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驻同部队:
  
  《大同市城市容貌暂行标准》已经2010年3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三月二十四日

  
  
大同市城市容貌暂行标准

  
  1总则
  
  1.1为了加强城市容貌的建设与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坚持“建管并重、规范管理、提升水平”的原则,积极推进“旧城改造、名城保护、新区建设、矿区提升”的进程,加强城市管理现代化建设,提高广大市民的市容环卫意识和文明道德水平,共同维护城市容貌和城市秩序,促进城市建设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
  
  1.3城市建(构)筑物、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公共场地、园林绿化、城市水域、广告标志、城市照明、环境卫生、居住小区等有关城市容貌的建设与管理,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1.4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容貌标准实施的组织领导。
  
  市市政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容貌标准实施的综合指导协调。
  
  规划、建设、房管、园林、文物、公安、工商、民政、国土、交通、水务、文化、环保、旅游、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邮政、电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本标准,做好城市容貌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5城市严格实行“门前五包”(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责任制,按照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三级管理原则,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层层包保、公众参与、社会监督。
  
  1.6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县城、建制镇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城市化区域。
  
  1.7本标准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2建(构)筑物
  
  2.1建(构)筑物应保持外形完好、整洁,符合街景规划要求,破残的建(构)筑物外立面应及时整修,危险建(构)筑物应及时拆除或整修。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应按照城市规划和建筑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建造,建筑造型和装饰、色调应与所在区域周边环境及空间景观相协调,讲究建筑艺术和城市美学,注重美观。
  
  城市禁止乱搭乱建,经批准的临时建筑应符合街景规划要求,并按批准时限拆除。
  
  2.2城市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和古城区范围内历史文化街区的建(构)筑物及具有代表性风格和历史价值的建(构)筑物应保持原有的风格特色和传统的民居风貌,并设置专门标志,周边控制地带的建(构)筑物应按照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部门的要求进行严格控制。
  
  2.3古城区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要严格执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文物保护修复计划,禁止乱拆乱建。
  
  2.4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构)筑物屋顶不得擅自架设天线或铁架,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或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平台、未封闭阳台内堆放的物品不得超出护栏的高度。
  
  2.5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及其附属设施应保持整洁,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的建(构)筑物外部和玻璃幕墙的清洗每2年不少于1次,建筑外墙涂料的粉刷出新每3年不少于1次,对影响市容的脏污、缺损,应当及时清除和修复。
  
  2.6主要道路及重点地区商业用房临街门窗设置外侧防护装置的,应采用网格状通透式,形式与色调与周边建筑物相协调。传统风貌保护地区可采用木制栅板门等地方特色门饰。
  
  2.7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的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安装窗栏、遮阳(雨)棚、空调外机的应当设置规范,并保持安全整洁。
  
  2.8临街建(构)筑物门窗装修、装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门窗防护(盗)栏设置不得超出墙体立面,其形式不得影响建筑景观。
  
  2.9沿街遮阳(雨)棚应按路段统一式样、色调、规格和安装位置,下沿高度不低于2.4米,外挑长度不得超过1.5米,外端不得超出人行道,陈旧、破损的要及时更新或拆除。
  
  2.10新建建筑物外墙的空调外机应按照规划设计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设置牢固安全,空调外机支架底部距离地面不得小于 2.0米。陈旧破损或已经丧失功能的空调外机要及时修复或拆除。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地区应按照街景规划要求统一设置空调外机外罩或挡板予以遮挡,保持外观整洁,空调冷凝水应接入排水管道,不得随意排放。
  
  2.11道路两侧与单位的临街分界,应当采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隔离,高度应控制在1.6米以下,院内空地应绿化,并保持地面整洁、美观,出现损毁和污染,应及时修复或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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