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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共宁波市司法局党委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57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宁波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属监狱、劳教所、局机关、市律师协会党委:
  
  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司法部、厅的要求,为不断完善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工作,《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经过修改,已经局党委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司法局党委
  
  2010年4月22日

  
  
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动宁波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执行和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为中心,突出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惩防体系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工作,建成具有我市司法行政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党风、政风、警风和行风水平进一步提高,腐败现象得到基本遏制,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司法行政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和司法行政事业协调发展。二要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进一步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三要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更加注重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坚持教育在前、预防在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四要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正确处理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到位、改革深化、纠风深入和惩处有力的辩证关系,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注重阶段性任务与战略目标的有机结合,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五要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工作。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反腐倡廉和勤政高效教育
  
  (四)坚持抓好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
  
  1、巩固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贯彻运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重视研究反腐倡廉理论,每年度至少安排二次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学习。并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一次分析总结。(牵头单位:局纪委;责任单位:政治部、局机关党委,监狱、劳教所、律师协会党委)
  
  2、坚持并完善“三必谈”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由纪委进行廉政谈话。发现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时,要立即进行诫勉谈话,并把谈话记录存入被谈话人的廉政档案。对一些领导干部工作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对其有反映的,要及时进行警示谈话。(责任单位:局纪委)
  
  3、扎实开展依法从政、廉洁从政教育和作风纪律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讲座,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谋取私利的问题。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反对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住房、医疗、公务用车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牵头单位:局纪委;责任单位:办公室、计财处、监察室、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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