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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14件建成62所农村寄宿制学校 一、项目背景。2008年,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全市百所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截至2009年底,其中已竣工学校40所。计划2010年将剩余62所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 二、目标任务。年内建成62所寄宿制学校并交付使用。 三、实施范围。62所项目学校分别在全市7个县区实施,其中城关区1所,七里河区3所,西固区11所,红古区4所,永登县9所,榆中县25所,皋兰县9所。 四、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项目学校的规划、设计必须经过充分论证,抗震设防须按8度进行设计。平房必须是构造柱、上下圈梁和屋面浇筑,不得采用预制板;楼房必须采用全现浇框架结构或剪力墙。尽量避免采用“L”型、“T” 型、“∩”型、弧形等异型平面布置方案。对占地相对宽裕的农村学校,原则上应建成平房。 五、资金筹措。中央投资1892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5万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775万元,补助资金7386万元,县区配套资金5729万元。 六、工作进度。2010年5月30日前,完成项目学校的立项、报建、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工作;7月31日前,全面完成项目学校的基础施工;9月20日前,全面完成项目学校的主体工程;11月20日前,62所项目学校全部建成。 七、保障措施。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立项、审核、建设、监测、评估、验收等工作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法规办事。加强项目管理,各县区项目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目学校建设方案的审核、上报工作,并及时上报工程年度计划和进度报告,定期对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加强资金管理,对项目专项资金统一纳入财政国库,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完整的设计、施工、质监等工程档案,建设后的校舍最低使用年限要确保达到50年以上。密切配合,落实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简化手续,切实将国家和省市相关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八、验收办法。依照设计图纸和相关的国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九、责任单位: 主办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15件全面完成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任务 一、项目背景。自1997年至2009年,市委、市政府用13年时间先后对我市村卫生所进行了标准化建设。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有村卫生所772所,已建成标准化村卫生所662所,尚有110 所村卫生所未进行标准化建设。为改善村卫生所的医疗条件和工作环境,强化村卫生所在农村三级卫生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的基础地位,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农民缺医少药和看病难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建成110所标准化村卫生所,全面完成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任务,实现村村有标准化村卫生所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建成110所标准化村卫生所。 三、实施范围。在各县区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所的村建成标准化村卫生所。 四、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建成砖混结构的平顶房,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建设,做到诊断室、治疗室、防保室和药房三室一房分开,同时要求务必建在公有土地上。 五、资金筹措。新建110所村卫生所共需建设资金616万元,市、县按6:4分担,市、区按4:6分担,其中市财政计划投入440万元,其余部分由县区承担。如有超额部分,也由县区承担。 六、工作进度。2010年3月底前,各县区经过筛查上报初步确定需标建的村卫生所名单;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人员到各县区实地进行选址定点,确定最终标建的村卫生所名单。7月底前,各县区根据市卫生局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建设。8月底前建成并进行验收总结。 七、保障措施。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把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督促检查,确保实事任务的全面完成。 八、验收办法。由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标准化建设村卫生所的建设质量、资金到位等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九、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作单位:市财政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16件建成全民健身路径120条 一、项目背景。体育场地设施匮乏是当前我市的基本现状,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各类体育设施更是少之又少,许多村庄基本没有供农民群众活动的体育器材,社区近几年来虽然配备了不少器材,但远远不能满足市民的健身需求。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推动城乡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2010年继续在城乡建成全民健身路径12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