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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十九)有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本规划分3个阶段实施:2010年至2012年为全面实施阶段,主要拟定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探索建立量化考评标准;2013年为验收阶段,逐级进行检查和验收;2014年为深化提高阶段,巩固依法行政工作成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各自职能,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落实本规划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将本规划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十)严格考核和奖惩。把依法行政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严格按照《甘肃省依法行政考核标准》(见附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积极探索建立法治政府指标体系,量化总体目标,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群众评议和专项评价,增加社会评价的内容和范围。具体考评办法由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省政府办公厅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附件:甘肃省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