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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2-03
【实施时间】 2010-02-03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07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社会综合治税的意见

[接上页]

  14.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借助各大网络和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税法,使“依法纳税光荣、偷税漏税违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扎实开展“争当诚信纳税人,共同参与社会综合治税”的税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黑板报、税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综合治税的影响。同时,开展正反典型宣传,既大力开展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宣传,又结合专题栏目加强对典型偷漏税案件的曝光,以案说法,教育广大纳税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15.加强督促检查。要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政务督查范围,作为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报送市督办督查部门,作为对各部门、单位责任制考核和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16.完善奖惩机制。对密切配合、监控得力、综合治税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年终由市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进行表彰奖励;对在推进综合治税工作中控管不力、造成税收流失的单位或部门,由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在单位年终目标考核中扣分,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单位或部门,在评先选优等考核中优先考虑。设立综合治税专项奖励基金,对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给予奖励;设立涉税举报奖励基金,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共同加强对税源的监督和管控。
  
  附件1:贵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2:贵阳市社会综合治税保障办法
  
  附件3:贵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试行办法
  
  二○一○年二月三日
  
  附件一:
  
  贵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源监控,深挖增收潜力,确保全市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申振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杨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张荣华(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杨军(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唐慧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
  
  刘晟(市政法委副书记)
  
  翟晓辉(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何志坚(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王廷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秉中(市教育局局长)
  
  胡永佳(市科技局局长)
  
  葛宇菁(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主任)
  
  陈新宇(市监察局局长)
  
  王建忠(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谢红生(市民政局局长)
  
  周昭明(市司法局局长)
  
  胡小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杜清(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任筑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卫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向阳(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孔祥忠(市水利局局长)
  
  朱丽霞(市商务局局长)
  
  王春雷(市文化局局长)
  
  井绪西(市卫生局局长)
  
  方鉴常(市审计局局长)
  
  曹玉珍(市统计局局长)
  
  梁耀辉(市体育局局长)
  
  田伟(市国资委主任)
  
  王鲁黔(市粮食局局长)
  
  陈贵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年举(市物价局局长)
  
  张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解克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余永贵(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光勇(市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张海涛担任,副主任由市工信委副主任唐振江、市财政局副调研员刘黔义、市国税局总会计师谢学刚、市地税局总经济师彭兵组成,市财政局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及协税护税工作的开展,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各种资料信息,研究处理与协税护税有关的重要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协助领导小组对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及协税护税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信息交换机制,召开社会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商讨协税护税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并对有关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不定期组织联合检查组,对重点行业、重点市场、重点税源、新兴税源的税收征管情况,税收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检查;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协税护税网络的社会影响力,强化全社会的协税护税意识,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收集、综合工作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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