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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2.2 评标机构 (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 22.3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接受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2.4 评标办法:投标人按抽签顺序介绍勘察技术方案。并由评标委员会按第五章所述进行综合评定。 22.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 九、授予合同 23. 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一至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应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使用国有投资或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一般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4. 中标通知书 24.1招标人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后十五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确定中标人,或者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4.3 招标人应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25. 合同签署 2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招投标文件的其他协议。 25.2方案变更 实际工作中如因设计方案变更导致勘察方案变化,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产生的费用按收费标准另行计算。 25.3 中标人由于自己的原因不能履约订立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26. 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26.1 严禁投标人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有关的信息。在招标、评标期间,不得邀请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到投标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投标人主办的或赞助的任何活动。 26.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26.3 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26.4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章 勘察技术要求 勘察技术要求由招标人拟定,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勘察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规模 二、勘察范围及勘察阶段 三、现场条件 四、设计对勘察的要求 五、成果要求(编制深度规定) 六、其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商务部分 附件-1 投标函 致:(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备案号为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招标文件,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和其他有关工程文件后,愿意按上述合同条件等有关文件的条件承包上述项目勘察工作。 2.我方愿以2002版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_________%(浮动不超过国家标准的20% ),实施、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勘察任务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并修补其中的任何缺陷。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天(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准备工作,并在合同明确的时间内完成勘察工作。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后_____天(日历天)内始终有效,在此期间内本投标函及我方作出的补充承诺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可随时接受中标。 5.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我方承诺,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积极配合投标工作,并不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工作。 7.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往来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2 投标函附表 项目名称 招标备案号 投标人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