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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4、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列为护林员职责,并按要求定期进行考核的得1分(以合同和考核纪录为凭)。 15、按时发布趋势预报、通报、警报的得1分;不按时发布不得分。 16、本年度防治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运行良好的得1分;运行不好的不得分。 17、有害生物季报和年报报表在档案中有存档的得1分;没有存档的不得分。 18、按时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并在10月25日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上报普查报告的得2分;逾期上报的不得分。 19、按时开展越冬代调查,并在3月15日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上报调查报告的得2分;逾期上报不得分。 20、按时开展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并在4月15日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上报普查报告的得3分;逾期上报的不得分。 21、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的得2分;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的不得分。 22、产地检疫调查记录和汇总资料完整的得1.0分;没有调查记录,资料不完整的不得分。 23、10月25日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上报产地检疫报告的得1分;逾期上报的不得分。 24、森检员依法检疫,无检疫责任事故的得1.0分;有责任事故则不得分。 25、按《贵州省森林植物检疫员着装管理规定》着装的得1.0分;不按规定着装的不得分。 26、按2009年新版《植物检疫证书》软件办证的,得1.0分;不按新版软件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不得分(时间以收到本细则后)。 27、将枯死松树落实到细班(按2007年二类调查细班区划)的得2分;没有落实到细班的不得分。纳入目标考核的枯死松树主要指不明原因或病虫害致死的松树,不包括火灾、风灾、雹灾、旱灾和人为破坏致死的松树。 28、枯死松树调查合格率(合格细班数/实查细班数×100%,合格细班指调查表上的枯死松树株数与细班实有枯死松树的误差在±10%以内为合格,误差大于±10%为不合格)为100%的得4分;合格率低于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扣减0.4分;合格率<90%不得分。 29、枯死松树取样镜检率(实际镜检样品数/应该取样数×100%)为100%的得3分;镜检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3分;镜检率低于90%的不得分。 30、枯死松树清理合格率(合格细班数/实查细班数×100%,合格细班在5月检查时不能有枯死松树,不论细班大小,只要有一株不明原因或病虫害致死松树,该细班为不合格)为100%的得4分;合格率低于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扣减0.4分;合格率<90%不得分。 31、森防站有正式编制的得1分;没有编制不得分。森防站有专职人员3人以上得2分;专职人员减少1人得分扣减1分。专职人员指占用森防站编制(或检疫站正式聘用),现从事森防检疫工作的人员。只占检疫站编制不在检疫站工作的人员不属于专职人员。 32、11月20日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上报本年度林业有害生物书面工作总结的得1分;逾期上报的不得分。 33、本年度召开了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总结会的得2分;不开不得分。 34、本年度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松材线虫病防治联席会的得2分;不开不得分。 35、本年度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的得1分;不齐全的不得分。 36、检疫站有办公室、标本室、检验室、药器药械库3间以上(含3间,房屋不论大小)得2分;房屋3间以内每减少一间得分扣减1分。 37、全年编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简报4期得4分;简报每减少一期得分扣减1分。 38、订阅2009年全年《中国森林病虫》期刊的得3分;少一期扣0.5分(最后一期视为收到)。不订阅的不得分。 39、本年度本级林业主管部门与下一级林业主管部门都签订林业有害生物目标责任书(签订率为100%的得1.0分;签订率小于100%的不得分(往年签订的只要含2010年即可)。 40、本年度本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安排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的得2.0分(以进账单或正式文件为据);不安排的不得分。 41、本年度拟定了县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预案的得1分,没有拟定的不得分。 42、松材线虫病除治细班合格率(合格细班数/实查细班数×100%,合格细班指除治现场无直径1厘米枝桠,伐桩高度低于5厘米并进行除害处理)为100%的得3分;合格率低于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扣减0.3分;合格率<90%不得分。本条只针对疫区县,其他县市为缺项。 43、发生区农户松材松枝合格率(合格农户数/实查农户数×100%,合格农户指农户房前屋后没有松材松枝)为100%的得2分;合格率低于100%,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扣减0.2分;合格率<90%不得分。本条只针对疫区县,其他县市为缺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