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6
【实施时间】 2010-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8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的指导意见和甘肃省石化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等5个重点产业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总量提升与结构调整相结合。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提升重点企业产能、规模。大力发展深加工产品,延伸主导产品产业链条,优化产品结构。
  
  2.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支持骨干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冶炼技术和精深加工产品生产技术,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现有生产工艺,提升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
  
  3.坚持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与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全方位拓宽资源保障渠道,建立稳定的内外部资源供应基地。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清洁生产。以节能减排带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实现废弃物资源化。
  
  4.坚持应对危机与提升产业竞争力相结合。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以合资、合作、联盟等手段对省内企业进行重组,实现规模化、集团化,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产业竞争力和抗御风险能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12年,全省钢铁、有色金属工业增加值达到602亿元,年均增长23%。钢铁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增加轨道交通用钢、H型钢、钢结构、压裂设备用钢、涂镀层板等产品,扩大中厚板、冷轧板产能,钢铁产品由普钢向优质钢专用材、普碳钢向合金钢发展,产能达到1000万吨级。有色金属产能及生产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产能实现翻番,达到320万吨,就地加工材比例力争达到30%左右,加工材要向管棒型、板带箔、合金化产品发展。稀土材料、绿色电池新材料、有色金属粉体材料、钨基钼基合金等新材料向规模化发展。骨干企业实现矿山、选冶、加工一体化发展。钢铁行业淘汰400立方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吨钢综合能耗低于620千克标准煤。小预焙槽电解铝产能全部淘汰,骨干企业吨铝直流电耗降至12500千瓦时以下。钢铁、有色金属骨干生产企业能够保持平稳运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资源保障程度得到提高。形成金昌镍铜钴、张掖钨钼生产基地,中部兰州、白银铜铝铅锌、稀土、钢铁、铁合金生产基地和南部西秦岭地区黄金铅锌生产基地,酒泉钒矿生产基地,嘉峪关钢铁生产基地。建设兰州、白银和金昌国家重要的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基地。
  
  三、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
  
  (一)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产业升级。
  
  围绕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支持方向,谋划一批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项目,协调加快项目前期进度和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实施金川公司精密铜镍合金和绿色电池生产线及钴扩能改造、酒钢碳钢冷轧镀锌线、白银公司铜冶炼技术提升改造工程、方大炭素高炉碳砖扩建、中铝庆阳大型电解铝、宏达公司白银10万吨铝型材等一批骨干项目,促进产业规模、产业链延伸和生产技术水平上新台阶。以产业升级、产品优化为重点,加快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步伐。
  
  (二)加快技术进步和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
  
  按照产业政策要求,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条件和备案制,淘汰落后的钢铁、电解铝产能。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在钢铁、有色金属企业普遍建立技术中心,构建企业技术研发平台。以新产品开发、资源综合利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为重点,在主导业务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缩小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的技术差距。
  
  钢铁:重点开发冷轧不锈钢工艺技术、碳钢冷轧工艺技术、不锈钢中厚板工艺技术,有效发挥生产能力,实现产能、品种、规格、质量的优化配置,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铜:积极开发铜冶炼及加工短流程工艺技术,重点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白银炼铜法”技术再创新,研发共伴生铜矿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加快引线框架铜带、高档铜箔、铜钛合金板、高速列车及铁路电气化所需的高性能专用铜材等高、精、尖产品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满足市场需求。
  
  铝:根据我省电力、煤炭资源丰富的条件,支持中铝在甘企业延伸产业链,通过淘汰落后小预焙电解铝产能,争取中国铝业在我省规划布局大型电解铝生产基地。推广中国铝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SY240~400预焙阳极电解槽技术,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突破高档厚铝板等关键技术。适应市场需求,提高板坯、扁锭等粗加工材生产比例,支持地方企业大力发展建筑用型材等。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