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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大型活动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估,应考虑下列可能影响安全的因素: (一)参加活动人员的数量、主要人群年龄及成分构成,观众情绪的激烈程度等; (二)场地开放程度、交通状况、周边地理环境、道路、水域、涵洞、桥梁等安全性; (三)安全通道、消防设施或器材、技防设施、各种标志以及水、电、气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 (四)临时搭建的设施、展品贵重程度、危险程度; (五)活动受社会、群众、媒体关注的程度; (六)天气或其它因素及可能对活动安全造成影响情况; (七)治安情况及可能受到不法侵害的程度等; (八)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因素。 第三十六条 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应当明确组织领导、任务要求、指挥调度、职责分工、警力配备、应急措施等内容。同时,还应根据大型活动具体情况,制定活动现场全保、来宾驻地安保、领导警卫、交通安全、消防灭火、通讯保障、反恐处突等安全保卫工作分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分预案。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各警种在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中,应按照“统一指挥、任务明确、分工负责、强化协作”的要求做好相关安全保卫工作。 (一)治安部门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协调和联络,对需要进行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进行审核批准,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协调有关警种对活动现场和来宾驻地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对大型活动使用的票证进行监管,认真核定各种票证数量,严格控制现场人员。根据活动的需要,协调有关警种对参加活动的有关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开展活动现场周边地区治安、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巡(特)警部门负责活动现场的搜爆和排爆工作,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组织必要的警力在现场附近待命。 (二)指挥中心、国保、反恐等部门负责收集掌握各类情报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提供决策依据。遇有突发事件或现场警力不足时,由指挥中心直接抽调警力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三)交警部门负责交通安全保卫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认真核定现场停车场地容量,合理安排车辆进入现场的线路,加强现场周边道路指挥疏导,落实交通管制措施,组织实施交通分流,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督促主办单位落实停车看管措施。 (四)消防部门负责消防检查监督,重点对活动现场和来宾驻地供电照明、灭火设备、疏散通道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临时搭建的舞台、展台展架、灯组等临时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五)警卫部门负责首长的安全,对贵宾休息室、主席台和通向主席台的进出口通道及上、下车处进行安全检查,指定专人值守,检验证件,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六)出入境部门负责参加活动的境外人员情况掌握和管理等工作。 (七)通信部门负责通讯指挥的畅通,必要时在现场临时组网,确保现场指挥部与承担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门、警种之间的通信畅通,实时掌握现场情况。 (八)后勤部门负责有关物资、装备和油料供应,非杀伤性武器和警械具的供给,保障执勤民警的生活供应。 第三十八条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警务督察部门要加强对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的督察工作。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任务的民警,凭执勤证件进入活动现场,依法履行安全保卫职责。执勤民警严格警容风纪,文明礼貌,依法办事。 第四十条 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办事,严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对审核把关不严、现场组织不力、安全措施不到位,致使发生重大事件或事故的,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建立健全情况报告制度,对举办的大型活动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省公安厅。 第四十二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湖北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技术指导意见 一、 在设固定座位的封闭性场所举办的大型活动,有效座位在20000个以下的,每场次核定固定座位按有效座位数的90%核定座位数;有效座位数在20000个以上的,每场次核定的固定座位数按有效固定座位数的85%核定座位数。足球比赛等活动按有效座位数的80%核定座位数。 不设固定座席的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按现场有效使用面积人均2平方米计算。现场有效使用面积是指活动场地总面积除去现场各类设施、通道等占用面积后的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