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劳动工资4分,劳动仲裁5分,劳动监察11分,信访工作2分 4.宣传信息工作2分 三、考核记分办法 凡完成考核目标要求的目标值,按权重分标准记分。 四、评价程序、办法和结果 年底由局领导分组带队,相关科室、单位共同组成考核组赴旗县区进行实地考核,按照《2009年度旗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实绩考核评价表》对各旗县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打分,局办公室汇总,经局党委常委会议研究,正式报市委、市政府考核部门备案。 附件2:2009年度旗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实绩考核评价表 序号 考核 项目 分 类 项 目 考核内容 分 值 评价 标 准 一 就业 再就 业工 作 (36 分) 就业 再就 业 (34 分) 第一项 城镇新增就业 4 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第二项 城镇登记失业率 4 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第三项 城镇登记失业 人口再就业率 2 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第四项 领取《再就业br / br / 优惠证》 的人员再就业 2 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每差10%扣0.2分. 第五项 其中,就业困 难对象再就业 2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每差10%扣0.2分. 第六项 农牧民转移就 业 2 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第七项 其中,转移6 个月以上 1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第八项 农牧民转移 技能培训 2 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第九项 城镇就业再 就业培训 2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第十项 其中,领取 《再就业优br / br / 惠证》的 人员再就 业培训 1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第十一项 创业培训 2 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每差10%扣0.2分. 第十二项 发放小额贷款 3 分 完成任务得满分,每差10%扣0.2分. 第十三项 在规定工作 日内确保申 报的“零就 业家庭”实 现动态为零 目标 4 分 完成任务的得满分,未完成的不得分. 第十四项 按规定足额 安排使用就 业再就业资 金 3 分 足额安排得满分,安排60%以上得2分, 未安排不得分. 技能 培训 (2分) 第一项 职业技能培 训和鉴定 1分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得0.5分,开展职业技 能鉴定得0.5分,全年未开展培训和鉴定不得分. 第二项 高级人才培养 1分 高级工以上人才达到年目标得0.8分,占到 全年地区培训鉴定10%以上加0.2分,全年未 培养高级工以上高级人才不得分,达不到 10%扣0.2分.以上 二 社会 保险 工作 (40 分) 养老 保险 ( 10分) 第一项 城镇职工扩 面新增人数 2.5分 完成全年城镇职工扩面新增任务的得满分 ,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完成比例计算得 分,每相差一个百分点减0.1分,本项分 值减完为止. 第二项 城乡居民参 保人数 2.5分 完成全年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目标任务的得 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完成比例计 算得分,每相差一个百分点减0.1分,本 项分值减完为止. 第三项 城镇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 征缴收入 2分 配合地税部门和社会保险费核定稽查中心 完成全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任务的得 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完成比例 计算得分,每相差一个百分点减0.1分,本 项分值减完为止. 第四项 基础工作及 其他 3分 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养老金1分:每月按时 提供支付计划、按时足额发放的得满分, 否则不得分. 市级统筹0.5分:认真落实市级统筹各项措 施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清欠工作0.5分:配合劳动监察部门完成 清欠任务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养老保险基金管理1分:内控制度健全、管 理到位;认真执行基金预决算;积极开展 退休人员生存认证、防冒领工作;加快基 础数据整理和上传工作等得满分,否则不 得分. 二 社会 保险 工作 (40 分) 离退 休人 员社 会化 管理 ( 4分) 第一项 社会化管理 服务率 0.5分 社会化管理服务率96%以上得0.5分;社会 化管理服务率96%以下得0.3分;社会化管理 服务率92%以下不得分. 第二项 社区管理服 务率 0.8分 一季度社区管理率80.75%以上得0.2分;二 季度社区管理率81.5%以上得0.4分;三季度 社区管理率81.25%以上得0.6分;四季度社 区管理率83%以上得0.8分. 第三项 养老金资格 认证工作 0.3分 全面开展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得0.2分,无 冒领养老金现象发生得0.1分. 第四项 制度健全、 经费到位 0.3分 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准确清楚,管理制度 规范完善,管理服务经费到位得0.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