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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司法保障的草牧场土地纠纷调解联动机制,依法有效解决各类草牧场土地纠纷。 (三)推进步骤 4月中旬,编制完成旗县市区禁牧休牧轮牧和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建设农牧业、水利部门规划及抗旱水源井建设两年规划。 4月上旬-5 月中旬,全面实施春季休牧。3 月中旬,旗县市区发布休牧公告。各旗县市区要进一步具体制定和落实放牧制度规范化问题。期间,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地春季休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月下旬,由盟水利局牵头,对全盟牧区节水灌溉饲草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 2010年牧区高产饲草料地种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5月中旬,由盟林业局牵头,对各地春季造林和林权制度改革情况进行督查。 6月份,由盟农牧业局牵头,对流转草场进行专题调研。 9月份,由盟农牧业局牵头,对放牧制度规范化建设进行督查。 11月份,由盟发改委牵头,对 2010年沙源治理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11月份,由盟监察局牵头,开展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占用牧区草场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大非牧人员占用牧区的清理工作。 四、千方百计地增加农牧民收入(增收) (一)目标任务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6120 元,增长 13% 。其中牧民 7216元,增长 10% ;农民 5153 元,增长 13%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中非农非牧收入比重占到 44% 以上。 (二)主要措施 稳定增加经营性收入。根据农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和培育主导产业,大力调整优化农牧业结构,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牧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打草场和节水灌溉高产饲草料基地建设,为畜牧业稳定发展提供优质廉价饲草料保障;因地制宜积极推广蔬菜大棚和水浇地建设,抓好设施农业建设,提高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转变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抓好冬羔早春羔育肥提前出栏、黄牛改良和肉牛育肥以及反季节蔬菜种植,加快农牧业周转。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按照专业化生产、社会化分工的要求,抓好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努力实现农牧民就近就地转产从事二三产业。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牧业机械,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服务水平。引导和培育有条件的农牧民发展家庭旅游业、传统加工业等后续产业,开辟增收渠道。 大幅增加工资性收入。通过壮大县域经济,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等,更多地创造适宜农牧民转移就业的岗位,吸纳农村牧区劳动力,扩大非农非牧就业。完善和落实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能力,加快农牧民向非农非牧领域转移就业,提高非农非牧收入比重。采取针对性措施,抓好非农非牧收入监控工作。 保证增加政策性收入。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措施,保证专款专用,足额发放到农牧民手中。各期县市区要认真落实促进牧民增收地方配套资金,并视财力情况努力增加推进“两转双赢”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投入力度。同时,将农牧业工作同农牧民收入直接挂钩,最大限度地促进农牧民增收。鼓励增加财产性收入。继续深化农村牧区草牧场土地体制机制改革,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健全草牧场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市场,引导农牧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草牧场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加流转收益。大力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牧民增收。 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抓好肉乳、菜薯、皮毛、饲草等产业发展,通过制定税收、信贷、用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引导龙头企业提高精深加工、延伸加工能力,鼓励中小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合作等多种形式,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扩能改造,整合资源、壮大规模、提高效益。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和农畜产品加工企业的 规模扩张和产业升级,打好“绿色牌”、“草原牌”、“生态牌”,发挥品牌作用,提升品牌效益。积极争取自治区百万肉牛、百万奶牛和千万肉羊高产创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家庭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以协会、嘎查村为单位建设规模适度、相对集中的优势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发展和进一步规范农牧民各类专业合作社,健全完善龙头企业加基地连农牧户的利益分配机制,降低市场风险和交易成本提高加大扶贫开发水平。围绕生态恢复、生产方式转变、主导产业培育等关键环节,统筹安排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扶贫移民等重点项目,着力提高贫困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持一个、脱贫一个。抓好扶贫开发与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积极探索基本生活靠低保、脱贫致富靠扶贫的新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