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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49、实施全民节能行动,开展 “低碳社区” 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绿色健康“低碳生活”,推动全社会节水、节电和节材。 市工信局牵头,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实施。 50、加大源头治污力度,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第二排水沟、永二干沟治理,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严格耕地和水源地保护,推进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确保完成 “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市环保局牵头,公安局、水务局、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51、抓好第五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 市建设局牵头,环保局、水务局配合。 五、城市建设管理方面(12项) 52、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 市住房保障局组织实施。 53、编制《银川市城市近期规划(2011-2015年)》和兴庆区东北部、金凤区西北部等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县(市)域总体规划,整合黄河以东区域发展规划,加快编制燃气、供热等专项规划,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 市规划局牵头实施,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54、安排市级重点建设项目30个,实施兵沟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城市南北中轴线和六盘山路、宝湖路、长城路公铁立交等重点项目建设,完成“黄河金岸”兴庆区段柏油路面及连接线、火车站站前广场、贺兰山体育场、黄河书院、黄河小镇建设工程,推进银川至宁东轻轨项目前期工作。改造小街巷20条,进一步完善市区路网体系。 市发改委牵头,代建办、交通运输局、建设局、国土局和兴庆区、贺兰县、永宁县政府组织实施。 55、加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整治力度,改造市区危旧房屋10万平方米。 市城管局、住房保障局组织实施。 56、抓好上海路、文化街、民族街等特色街区改造工程,实施城市雕塑三期工程,提升城市品位。 市建设局、规划局组织实施。 57、实施银西10万亩生态防护林、职教基地周边绿化等工程,提升德馨公园、爱伊河两侧绿化档次,抓好城市景观林、道路配套绿化和节点改造,扩大市树、市花种植,新增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园林局组织实施,规划局、教育局、水务局、建设局配合。 58、积极申办第九届中国园博会。推进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加大山沙区及贺兰山东麓生态治理力度,完成人工造林11.8万亩。 市园林局牵头,国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实施。 59、加快实施城市西北环水系连通、阅海西侧防洪排水沟道整治、西南部防洪排水等工程,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加强湿地保护,完善城市水环境生态圈。 市水务局、园林局组织实施。 60、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完善“重心下移”管理机制,推行环卫保洁、垃圾处理市场化,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实施占道摊区规范和改造工程,进一步优化市容环境。 市城管局组织实施。 61、推进旧小区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城市供暧遗留问题,扩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市住房保障局组织实施,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政府配合。 62、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扩大公交线网覆盖面,开通银川至宁东、灵武城际公交,加快公交向镇村延伸,提高运营服务水平。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63、加强现代交通管理科技、设施装备的应用,优化市区交通组织管理,有效解决上下班高峰期部分路段交通拥堵问题。 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六、全民创业方面(3项) 64、安排创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完善和落实全民创业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关于鼓励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创业的若干意见》,支持科技人员利用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创办或领办企业,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参与创业,引导农民围绕市场和产业基地自主创业,积极培育青年、妇女等各类创业主体。建立创业型城市评价和创业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强化部门推动创业职能,完善工作联动机制。 市创业办牵头实施,财政局、科技局、农牧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5、抓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新建创业示范园区、孵化基地10个,建设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加大小额贷款担保力度,提高信贷额度,建立审批、担保、贷款发放“一站式绿色通道”。创新培训方式,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项目评审、经营管理、市场分析等全方位服务,全年培养小老板1000名,培育小企业1000家,开发创业项目1000个,创造就业岗位1万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