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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创业办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6、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月”活动,办好创意创业展和创业项目推介会。积极培养、树立创业典型,着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打造“创业银川”品牌。 市创业办组织实施。 七、改革开放方面(11项) 67、夯实政府信用融资平台,扩大开发性金融合作规模,充分发挥城投公司和铸龙公司作用,积极推进城投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资产综合使用效益。 市金融办、财政局、国资委组织实施。 68、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资本金,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引导企业扩大投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市工信局牵头,金融办、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9、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资金组织10个,推进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农村。 市金融办牵头,农牧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70、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民间和社会投资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 市发改委组织实施。 71、加强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支持。 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72、完成自来水总公司和污水处理公司改制,完善公交公司市场化经营和财政补贴机制。 市国资委、建设局组织实施。 73、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市编办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 74、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办好首届宁蒙陕甘毗邻地区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 市经济技术合作局牵头,市委政研室、发改委、工信局、农牧局、科技局、商务局配合。 75、承办第三届中国回商大会及穆斯林企业家峰会,争取承办中阿经贸论坛,积极申请在我市设立中国回商商会、中国国际商会穆斯林分会。 市经济技术合作局牵头,统战部、商务局、工信局、民委(宗教局)等配合实施。 76、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紧盯世界和中国500强企业,突出产业链招商,加大对科技、金融、现代服务业项目的招商力度,继续实施世界银行“投资促进试点”项目,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00亿元。 市经济技术合作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配合。 77、引导企业开展对外经贸合作、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积极推进与马来西亚、泰国互设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展销厅,力争外贸进出口总额有较大增长。 市商务局牵头,经济技术合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八、民生方面(20项) 78、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79、积极帮扶企业稳定就业,建立健全重点投资项目拉动就业增长机制。 市工信局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80、用三年时间解决政府历年欠企业工程款问题。 市财政局牵头,代建办、建设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81、开工建设人力资源市场,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援助力度,切实帮助城镇无业青年、社会闲散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就业,购买公益性岗位800个,新增城镇就业4.5万人。抓好培训和转移就业力度,实施就业、创业培训5万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民政局、创业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82、培养新型农民2000人,转移就业达到80%以上。 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8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按照三级政府分级负担的原则,为三区达到参保条件的8万农民办理养老保险,为60周岁以上农民发放养老金,切实抓好两县一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84、建立村干部、市级劳模、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衔接的配套政策,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积极推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一卡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85、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大低收入群众帮扶力度。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 市民政局牵头,残联、红十字、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86、抓好整乡推进扶贫开发试点和产业扶贫工作,加大移民地区种、养殖业扶持力度,确保移民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