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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111、加大“诚信银川”建设力度,抓好“诚信社区”示范点和“诚信企业”的评选工作,完善全市企业征信数据库。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市统计局(诚信办)组织实施,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12、大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依法加强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市民委(宗教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13、加快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共建。 市民政局、双拥办组织实施。 114、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 市发改委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十、政府自身建设方面(15项) 115、全面完成市、县(区)两级政府和乡镇机构改革,完善“扁平化”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和改善政府公共服务,注重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发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作用。 市编办、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116、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推行“两集中三到位”改革,逐步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强化政务大厅服务功能。 市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17、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政府门户网站、“12345”市长热线和市长信箱,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市政府办公厅、信访督办局组织实施。 118、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119、加强灾害性天气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提升公共管理水平。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代建办、公安局、气象局、民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20、大力推行科学立法、开门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认真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 121、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专家咨询、民主决策、社会公示、听证制度,建立公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广泛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 122、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抓好全民普法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快法治银川建设。 市司法局组织实施。 123、加强政府效能建设,制定出台《银川市政府绩效管理条例》,健全政府绩效考核评估机制。 市监察局组织实施。 124、全面实行政务协同办公,提高工作效率。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实施,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25、大力弘扬和践行“贺兰岿然、长河不息”的银川精神,强化实干和责任意识,奋发有为,激情干事,紧盯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强有力地抓好督查落实,切实提高执行力。 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落实。 126、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完善电子考勤管理,强化效能监察和行政问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组织实施。 127、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及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破解难题、推进工作。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实施,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28、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对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强人财物管理,加大关键岗位的监督,强化规划、土地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等重点领域监管,切实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力度,坚决纠正个别部门和公务人员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勤俭办事、干净干事,以良好的政府形象取信于民。 市监察局、审计局组织实施。 129、坚持厉行节约,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市财政局牵头,各部门配合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