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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湘商秩序[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7-13
【实施时间】 2010-07-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7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贯彻《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年)》实施方案

湖南是生猪出栏和猪肉产品消费大省,生猪养殖是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猪肉产品在菜篮子工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更好地引导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就贯彻落实《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5)》(以下简称《纲要》)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湖南省生猪屠宰行业现状
  
  我省自1995年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以来,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稳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进步明显,行业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一)构建法规体系,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迈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
  
  2003年省人大颁布施行了《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为加强我省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配合新修订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省政府制定了《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强化生猪屠宰准入。省物价部门在2010年印发了《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收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我省生猪定点屠宰收费进行了规范。这些都为我省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了用力的法律依据。
  
  (二)屠宰管理队伍建设逐步加强,执法力度逐步加大
  
  目前,全省已有95个市州、县(市、区)成立了专门的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全省屠宰管理人员600余人,屠宰稽查人员1200余人。2009年以来全省一批市县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在整合商务行政执法资源,探索商务行政执法规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生猪定点屠宰执法工作大大加强。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牵头和协调职责,定点屠宰执法的部门联动机制逐步完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肉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猪肉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推动定点屠宰企业升级改造,机械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截止2009年底全省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包括县城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和乡镇定点屠宰场点)715家,其中县城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163家,乡镇定点屠宰场点552家。近年来采取招商引资、集资入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升级改造,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现代化、机械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全省163家县城以上定点屠宰厂(场)中,机械化屠宰厂(场)76家,已占47%。部分定点屠宰企业的生产装备和工艺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的已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
  
  (四)规模企业成为县城以上定点屠宰企业的主体,部分企业开始实施多种经营和品牌战略
  
  全省2009年实际屠宰量2万头以上的规模定点屠宰厂(场)共131家,占县城以上定点屠宰厂(场)的80%,其年屠宰量占县城以上定点屠宰厂(场)定点屠宰总量的95%。部分屠宰企业改变了单纯的代宰加工业务状况,积极向生猪养殖、种猪、饲料、兽药、毛猪经营、鲜肉配送、冷链储销、分割包装、熟食品加工、超市专柜等多种经营延伸。部分屠宰加工企业开始实行品牌化经营,全省已有肉类注册商标21个。
  
  (五)强化了质量安全责任,积极探索“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
  
  各地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猪肉产品安全责任。全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强化了对生猪屠宰企业和肉品市场监管。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经营企业积极贯彻执行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了台账管理制度,严格台账管理。部分城市开始积极探索以大型屠宰企业为依托,充分运用现代物联网技术,以电子溯源芯片为信息载体,建立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体系,形成从屠宰、批发到零售终端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管信息网络。部分企业开展了“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肉品销售服务水平,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六)加强了定点屠宰和肉品市场监管,生猪产品卫生和质量安全水平有明显提高
  
  随着生猪定点屠宰法规规章的健全,定点屠宰制度的落实,行业水平的提高,监管力度的加大,县城以上城市城区猪肉供应已基本上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食用猪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明显减少,肉品品质安全基本上得到了保障。
  
  当前我省生猪屠宰行业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定点屠宰率不高。据统计,2009年全省生猪出栏数为7850万头,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总量仅823万头。二是产能严重过剩,落后产能比重大。2009年全省163家县城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年设计屠宰量3321万头,而实际屠宰量仅600余万头,产能利用率仅五分之一。部分定点屠宰企业手工屠宰,设施简陋,工艺落后,屠宰操作规范和检验检疫制度尚未落实。全省163家县城以上定点屠宰厂(场)中,实施机械化屠宰的只有76家,全省552个乡镇定点屠宰场点基本上是手工屠宰。三是行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较低,现有县城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超过《纲要》设置规划数。四是私屠滥宰现象没有得到完全遏制,病害猪肉、注水猪肉时有销售,个别定点屠宰场(点)甚至成为制售病害猪肉、注水猪肉的窝点。五是以代宰为主,自营比重小,产品形态同质化严重,部分企业忽视品牌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2009年全省县城以上屠宰厂(场)代宰量(含提供场地宰量)占56%,乡镇屠宰点更是以代宰为主。六是肉品流通环境亟待改善,因涉及税费问题,有的地方人为设置肉品流通障碍。七是屠宰执法队伍机构、编制和经费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尤其是乡镇屠宰执法队伍力量不够。执法人员编制不足,全省1200余名屠宰稽查人员中,有40%左右为临聘人员,既影响执法队伍的稳定性,又影响执法主体的合法性。八是检疫检验手段滞后,把关不够严;屠宰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专业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不仅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也对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构成制约。推动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确保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是关系保障民生的大事。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生猪养殖方式、居民消费结构、交通运输状况、环境保护压力、食品质量安全发生积极变化的新形势,迫切需要加强对我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规划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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