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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家12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1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矿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优化资源配置和勘查开发布局为主线,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为动力,以矿业权整合和清理为抓手,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重组,推进矿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 2010-2015年,以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矿产资源管理,加快推动矿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矿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龙头,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布局,全面提升我区矿业综合竞争力。 (一)2010年目标任务 1. 矿山开发布局和矿产资源勘查布局进一步优化。对设置不合理的矿业权和重点矿区及矿种进行整合,进一步优化我区矿山开发布局。2010年底,全区采矿权总数力争由2009年底约5400个减少到4700个左右。 进一步规范探矿权和地勘行业管理,通过探矿权整合,调整优化全区矿山资源勘查布局,为自治区统筹部署重要成矿带的整装勘查奠定基础。2010年底,全区探矿权总数力争由2009年底约2640个减少到2510个左右。 2.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升。通过整合,全面清理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最低要求、不按设计开采、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推动矿产资源向具备技术、资本、人才等优势的企业集聚,实现资源科学合理配置,进一步优化矿山开发结构,发挥矿产资源的规模效益。2010年底,大中型矿山占全区矿山总数的比例提高到3.0%以上。 3.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整装勘查、勘查开发一体化,推动矿产资源进一步向勘查开采技术先进、开发利用水平高、安全生产装备条件优良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优势企业集聚,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2010年底,主要金属矿产采选综合回收率要达到60%以上,主要非金属矿产采选综合回收率达到64%以上,煤矿平均回采率达到80%以上。 4. 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严格按照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案进行矿山恢复和治理。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制订重点整合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重要矿区的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10年底,完成钟山县珊瑚钨锡矿区和河池市五圩等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5. 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通过矿山整合,使因矿山布局不合理、开采技术落后、不按设计开采等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明显减少,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2011年至2015年目标任务 从2011年开始,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管理。至2015年,通过进一步推进整合工作实现以下目标: 1.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全面优化。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规划和整合方案进行采矿权、探矿权的设置和管理,全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科学合理。2015年底,全区探矿权数量控制在2200个以内,重要成矿带基本实现整装勘查,勘查技术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区采矿权数量控制在4500个以内,严格执行开采规划分区制度和开采准入条件,基本实现科学划分矿区,一个矿区只设一个开采主体的目标。 2. 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全面提升。重要和优势矿种全面实现规模化开采,一般矿种基本实现规模化开采,矿山开发结构明显优化。2015年底,大中型矿山比例力争提高到4.0%以上。 3.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实际的重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及生产年限要求。大力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和循环利用,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2015年底,全区矿产平均采选综合回收率在2010年基础上再提高3~5%。 4. 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落实,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因矿山开发布局不合理引起的安全隐患基本消除。废弃物得到妥善有效处置,污染物集中治理并达标排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得到有效防控。新建和生产矿山的地质环境得到全面治理,毁损土地得到全面复垦,历史遗留未治理的国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