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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发文字号】 内教外函[2009]301号
【颁布时间】 2009-12-29
【实施时间】 2009-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2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7、 推迟答辩、毕业证明
  
  该项申请材料只适用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如其无法在既定毕业时间内完成所申请的留学计划,则需要推选单位的研究生院/部出具同意申请人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被推荐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院系,目前在学年级,原定毕业时间,申请出国留学时间,推选单位关于同意其推迟答辩、毕业的意见。推迟答辩、毕业证明应使用带有推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8、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包括申请参与科研及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应列出作者排名)。
  
  9、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
  
  主要包括国内外导师的学习、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
  
  10、获奖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仅需提供最近5年内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复印件,最多不超过3个。
  
  11、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符合申请留学院校(单位)入学要求的有效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ielts、tofel成绩单。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提交有效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ielts,tofel等)或推选单位(国内学校)出具的外语考试(核)证明。
  
  12、联合培养计划或学习计划(外文)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人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只需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联合培养计划/学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博士研究课题名称;
  
  b.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c.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d.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e.科研方法;
  
  f.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g.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13、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复印件(受理机构留存,不提交留学基金委)
  
  申请人需前往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体检,并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14、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如因拟留学院校(单位)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的明确意向入学通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提交的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但不包括如下条件:
  
  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本科毕业/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c.入学通知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单位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硕博连读申请人)。
  
  (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所需费用及数额:例如,须交纳的学费、注册费等有关费用名称和数额。
  
  g.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可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外语水平符合接受方要求,否则应单独出具外方认可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证明(同材料第13项)。
  
  h.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应由国内推选单位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5)如申请的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项目对邀请信/入学通知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15、收取学费明细表、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
  
  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及来源,申请人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证明复印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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