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发文字号】 青国资委[2009]82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2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青岛市市管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指引

[接上页]

  (一)预计现金流量表是按照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内容编制的反映企业预算期内一切现金收支及其结果的预算,是对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支出的预算。它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筹资预算为基础,是其他预算有关现金收支的汇总,主要作为企业资金头寸调控管理的依据。预计现金流量表也可用资金收支汇总表代替,该资金收支汇总表包含所有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和筹资预算等相关联的资金收入和资金支出。
  
  (二)预计资产负债表是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综合反映预算执行单位期末财务状况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预算期初实际的资产负债表和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三)预计损益表是按照损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期内利润目标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产品成本预算或者营业成本预算、折旧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专项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市管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编制预算准备。企业为适应预算期间内、外部经营环境、经营条件的不确定性,为确保预算目标的达成,而预先准备一部分资源,在一定条件下,经一定审批程序方可使用该资源,以保证预算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五章 全面预算的编制方法和编制程序

  
  第二十三条 企业全面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预算编制期间一般为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会计年度进行编制。
  
  第二十四条 企业可根据预算项目的不同,选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零基预算、滚动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编制全面预算。
  
  (一)固定预算是根据预算内正常的、可实现的某一业务量水平编制的预算,一般适用于固定费用或者数额比较稳定的预算项目。
  
  (二)弹性预算是在按照成本(费用)特性分类的基础上,根据量、本、利之间的依存关系编制的预算,一般适用于与预算执行单位业务量有关的成本(费用)、利润等预算项目。
  
  (三)滚动预算是随时间的推移和市场条件的变化而白行延伸并进行同步调整的预算,一般适用于季度预算的编制。
  
  (四)零基预算是对预算收支以零为基点,对预算期内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或者各项收入的可行性以及预算数额的大小,逐项审议决策从而予以确定收支水平的预算,一般适用于不经常发生的或者预算编制基础变化较大的预算项目,如对外投资、对外捐赠等。
  
  (五)概率预算是对具有不确定性的预算项目,估计其发生各种变化的概率,根据可能出现的最大值和最小值计算其期望值,从而编制的预算,一般适用于难以预测变动趋势的预算项目,如销售新产品、开拓新业务等。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按“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依据产权管理关系和合并报表范围确定预算编制范围,层层做好各部门和子公司的全面预算编制工作。
  
  (一)预算目标确定。每年第四季度, 市管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来年市场预测提出下一年度预算总体目标,下达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将预算目标分解到各预算单位。
  
  (二)编制上报。企业预算管理办公室组织预算执行单位编制预算方案,经审查、平衡、逐级汇总并报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
  
  (三)预算审查。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预算方案进行审议,对有关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各预算单位根据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意见对预算方案进行修正,在沟通、平衡、协调的基础上对有关预算单位的预算作相应的调整。
  
  (四)预算下达。每年一月底前,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将企业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年度预算,逐级下达各预算单位。
  
  
第六章 全面预算的执行控制和分析

  
  第二十六条 企业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预算单位应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各下属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全面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将全面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预算,并根据管理需要,对重要项目细分到每月、每周或每日,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全面预算目标的实现。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